关于本次发行新增股票限售安排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样本条款

关于本次发行新增股票限售安排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根据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就本次发行作出的决议、《定向发行说明书》、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协议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对象李忻农为公司董事,其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新增股票解限售安排将依据《公司法》及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发行对象李忻农、博迅投资未就认购本次发行股票作出自愿限 售承诺。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新增股票限售安排符合《公司法》等规范性要求。
关于本次发行新增股票限售安排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 根据《认购合同》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信达律师核查,本次发行股票不涉及法定限售和自愿限售安排。 综上,信达律师认为,本次发行新增股份限售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发行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关于本次发行新增股票限售安排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根据《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及已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发行对象本次认购的股票无限售安排,发行对象不存在自愿锁定承诺。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无限售安排,符合《公司法》、《公众公司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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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产管理费 本投资账户的资产管理费年收取比例最高不超过 2%,目前收取标准为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