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约 样本条款

关于违约. 9.1中标人不能交货的,需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1.9 %的违约金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关于违约. 3.3.1中标人不能交货的需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5%违约金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关于违约. 1.供需双方均 应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未能按照合 同的约定履行自己 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遭 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直接 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守约方为追究违约责任所发生的 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等。 2.供方无正当 理由延迟交货,需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 赔偿或解除合同。在 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不能按 时交货和提供服务 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 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需方。需方收到供方通知后,认为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3.如果供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时间交货 或提供现场安装、调试或保修等服务,需方可要求供方支付 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延迟交货或提供 服务的本合同采购 价格的 0.5%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 合同价格的 5%,如果累积达到最高限 额,需方有权解除合同。需方已经支付货款的,供方出现上述违约行为,需方有权要求供方退还已经 收到的货款。一周按 7 天算,不足 7 天按 一周算。
关于违约. 1. 因中标人货物质量不合格、生产力不足等原因导致交货期超出约定日期的,根据超出时间采购人有权按逾期交付部分货款的 1%/天扣违约金;采购人有权在结算款中直接扣除,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 30%。逾期累计十天的,按违约处理,中标人需另赔付合同价款的 30%作为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可作为违约金相应金额的一部分。 2.
关于违约. 签协议是非常严肃的事,学校以诚信、规范为基本原则,严格控制毕业生违约。为了让学生再三衡量利弊,原则上签约后两个月内不受理违约手续。每年春季毕业的研究生,按照省里要求,报到证发放2个月后开始办理改派手续。由于用人单位原因造成的违约,研工部将协助毕业生在充分维护毕业生利益的前提下,妥善处理;由于毕业生个人原因需要违约的,需按下列程序办理:
关于违约. 5.1 中标人如不能交付的,需偿付不能交付部分费用的 10 %的违约金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如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的,每迟一天罚款合同总额的 0.5%,累计不超过 10 %。如超过交付期 45 天,采购人有权视情况终止采购合同并通过法律程序对供应 商进行索赔。 6 投标人经验 6.1 有 MPW 芯片项目 tape out 经验。(投标时提供 MPW 的 tape out 流程示例图)
关于违约. 供需双方均应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守约方为追究违约责任所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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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联关系 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 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

  • 关联关系说明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1 年 5 月 17 日,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天津鑫达瑞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鑫达”)在南通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站(xxxx://xxx.xxxxxx.xxx.xx)的公告《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与天津鑫达在南通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的公告《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2022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关于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以下简称“终止本次发行”),并由公司与天津鑫达于 2022 年 3 月 2 日在南通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 鉴于天津鑫达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天津鑫达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天津鑫达瑞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调整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022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关于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终止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涉及本次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审议相关议案时,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涉及本次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 关联企业投标说明 6.1 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的关联方

  • 关于投诉与建议 (一)您对本产品有任何意见或异议,可向产品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反馈,产品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将由专人接听、记录您的意见或建议,并由各方协商共同解决。

  •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 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 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深圳市中兴和泰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