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样本条款

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对集团公司和本公司为提供该项目区域的航班起降服务而投入的资源情况、相关财务数据以及双方为该项目区域的航班起降服务投入的资源比例关系进行测算而出具的“广会所专字 【2009】第 09002760015 号”专项审计报告,本公司为该项目区域航班起降服务投入的资源包括航班起降相关服务成本及共用飞行区资产,集团公司为该项目区域的航班起降服务投入的资源为本协议约定范围资产。对该项目区域航班起降提供的服务,本公司投入的成本约占 70%,集团公司投入的成本约占 30%,据此,本公司及集团公司按照 70%︰30%的比例来分享本协议约定范围资产运营所收取的起降费,停场费 100%归集团公司所有。若本项关联交易涉及的年度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本协议终止。
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本次租赁用地土地租金标准以机场集团用地征地拆迁 等综合成本为基础,结合地块实际用途,由双方协商确定。本次续签授权经营用地情况如下: 1. 南北进场路等用地 (1) 合同期限: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2) 协议价格如下: 区域 面积 (㎡) 起始使用费单价 (2023 年) 年增长率 备注 南北进场路 161,748 6.26 元/平方米/月 3% 白云机场旅客吞吐量未恢复至 2019 年 90%前,年度租金不增长 南北进场路绿化 471,741 3.49 元/平方米/月 1%
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根据公司与济宁城投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三)》、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数量进行了调减修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1 月 27 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26.24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021 年 6 月 22 日,公司实施完毕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每 10 股发放现金股 利 4 元,每 10 股转增股份 3 股。根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和上述权 益分派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26.24 元/股调整为 19.88 元/股。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认购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调整方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 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 (P0-D)/(1+N)
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经公开招标,建设发展公司中标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第三跑道助航灯光、供电和灯光站工程(一标段)工程项目,中标金额为 6356.23 万元。
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本次关联交易为前期土地租赁协议到期续签,经营使用费参照上期协议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确定(上期关联交易协议情况详见 2015 年 3 月 30 日《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租赁白云机场 一期用地(不含跑道用地)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 2015- 015)和《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期用地(不含跑道用地)租赁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8))。
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本次项目合作暨关联交易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由公司自协议生效起每个协议年度向联合实验室提供不少于 200 万元、不超 过 300 万元的经费,用于联合实验室开展科研工作和日常运行,合作模式、合作费用符合校企之间研发项目合作的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是参考评估结果确定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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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联交易情况 (1)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不含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歌尔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马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潍坊路加精工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青岛北航智能创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北航研究院”)、青岛歌尔长光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长光研究院”)及北京古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古点科技”)共同投资 1,000 万元设立青岛虚拟现实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虚拟现实研究院”)。具体持股及出资情况请参照本公告“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青岛北航研究院及青岛长光研究院分别为公司控股股东歌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集团”)具有重大影响的联营企业,北京古点科技为歌尔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关联交易制度 为规范集团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和关联方考核,并建立了严格的决策程序,确保关联交易在公平、公正、公开的条件下进行,保证公司与各关联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

  •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甲方: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天津小蜜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有利于交易双方降低运营成本,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渠道,均为生产经营所必须,具有持续性。上述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关联租赁业务均根据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平等协商后逐笔签署具体合同,未签订总的关联交易协议,协议的签订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明确、具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 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涉及关联交易的合同、协议或作出其他安排时,应当采取必要的回避措施:

  • 关联交易概述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了减少关联交易,落实公司整体的发展战略与目标,拟以自有资金收购露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露笑集团”)持有的浙江露笑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露笑光电”)100%股权。露笑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与露笑集团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 (2020)第 3279 号《资产评估报告》,露笑光电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 1、 此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露笑光电解除为露笑集团提供的抵押担保。 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关联董事鲁永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 关联交易 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