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制度. 为加强对集团关联交易的管理,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公平,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 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2) 关联方如享有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回避表决;
(3) 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
(4) 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原则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或收费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当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公司关联交易的核心是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等公司关联交易价格视交易金额的大小分别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等进行表决或审批确定。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各子公司的经营业务,努力减少关联交易。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关联交易制度,更有效地规范关联交易。在处理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关联交易制度.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各关联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允、合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确保做到: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详细了解交易标的的真实状况;充分论证此项交易的合法性、合规性、必要性和可行性;根据充分的定价依据确定交易价格;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发行人发生因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发行人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而给发行人造成损失或可能造成损失的,应及时采取保护性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 其中,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
关联交易制度. 发行人遵循公平交易的原则,对涉及到关联交易的情形,依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关联交易进行恰当的计量和评估,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对于涉及上市公司的,履行必要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确保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涉及到信息披露的,报告中内容应包括交易的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成交价格与交易标的的账面价值或公允市场价格之间的关系;若成交价与账面价值或公允价值之间差异过大,需说明原因并阐述对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制度. 为规范发行人的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其它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制定了关联交易制度。 该制度约定了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确定了关联人、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的依据,并对关联交易的决策及信息披露进行了详细的约定,尽可能的保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关联交易制度. 为规范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及合理性,充分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履行下列职责: 详细了解交易标的的真实状况,包括交易标的运营现状、盈利能力、是否存在抵押、冻结等权利瑕疵和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详细了解交易对方的诚信纪录、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情况,审慎选择交易对手方;根据充分的定价依据确定交易价格;公司认为有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或评估;公司不应对所涉交易标的状况不清、交易价格未确定、交易对方情况不明朗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 董事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真实意图、对公司的影响作出明确判断,特别关注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方式掩盖关联交易的实质,包括评估值的公允性、交易标的的成交价格与账面值或评估值之间的关系等,严格遵守关联董事回避制度,防止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以及损害公司的合法权益。
关联交易制度. 为规范关联交易内部审批程序,发行人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制定了《关联交易原则及内部审批程序》业务指导书。
关联交易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以及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合理、符合公司股东整体利益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用于规范公司和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公司对关联交易进行了严格的制度规定: 关联交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符合诚实信用、公允合理原则;符合商业原则并遵循一般商务条款或更佳的条款;条款公平合理,且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程序合法,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必要时聘请专业中介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不得参与投票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得参与投票表决,且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关联交易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参见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情况”之“
关联交易制度. 发行人为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关联交易,充分保障商事活动的 公允、合理,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台州市路桥公共资产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决策规则》。发行人对关联交易的内容、关联人和关联关系进行了界定,明确了关联交易应当遵循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判断、认定与实施,根据关联交易的审核权限,分别提交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进行判断并实施,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发行人对关联交易需要进行信息披露的内容等做了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