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合同主要条款 样本条款

关联交易合同主要条款. 委托方(甲方):宁夏中银绒业亚麻纺织品有限公司、宁夏中银绒业毛精纺制品有限公司 0、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参照市场价格标准代为销售乙方拥有的位于灵武市中银大道 灵武生态园区的亚麻板块相关的存货(以下简称“存货”)。具体委托事项如下: 1.1 对存货进行清点、整理; 1.2 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乙方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在本协议约定的销售价格范围内市场化协商确定销售价格,并具体决定存货销售的方式与销售对象。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1) 由甲方根据存货的种类、数量、规格、成本构成等因素,并参考收集到的国内市场同类产品竞争状况和价格水平,结合市场需求综合考量制定销售底价;甲方有权在协议有效期内定期根据市场价格情况对销售底价作出修订,但应及时通知乙方; (2) 乙方应确保本协议项下受托销售存货的平均销售价格不低于甲方制定的销售底价。在代理的过程中,须以最大限度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出发,尽职勤勉,价格厘定公平合理; (3) 自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当甲方控股股东宁夏浙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召开合伙人会议时,甲乙双方均应将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情况及相关的存货交易明细提交合伙人会议审核,经与乙方无关联关系的合伙人出资额半数以上认定乙方存在本协议项下的违约行为的,乙方应按本协议相关约定承担责任。 1.3 经甲方授权同意,代理甲方与购买方签订销售存货的相关协议,存货处置所得价款应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由甲方根据处置价款开具相应发票; 1.4 协助甲方向购买方交付其购买的存货; 1.5 其他与处置存货有关的事项。 2、 委托期限: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届满前双方可协商延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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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歌尔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马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潍坊路加精工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青岛北航智能创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北航研究院”)、青岛歌尔长光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长光研究院”)及北京古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古点科技”)共同投资 1,000 万元设立青岛虚拟现实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虚拟现实研究院”)。具体持股及出资情况请参照本公告“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青岛北航研究院及青岛长光研究院分别为公司控股股东歌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集团”)具有重大影响的联营企业,北京古点科技为歌尔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

  • 关联交易情况 (1)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不含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关联交易概述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了减少关联交易,落实公司整体的发展战略与目标,拟以自有资金收购露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露笑集团”)持有的浙江露笑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露笑光电”)100%股权。露笑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与露笑集团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 (2020)第 3279 号《资产评估报告》,露笑光电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 1、 此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露笑光电解除为露笑集团提供的抵押担保。 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关联董事鲁永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 关联交易制度 为规范集团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和关联方考核,并建立了严格的决策程序,确保关联交易在公平、公正、公开的条件下进行,保证公司与各关联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 关联交易 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有利于交易双方降低运营成本,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渠道,均为生产经营所必须,具有持续性。上述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甲方: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天津小蜜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关联租赁业务均根据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平等协商后逐笔签署具体合同,未签订总的关联交易协议,协议的签订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明确、具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