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 它 样本条款

其 它. 1.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 它. 42.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有效期限至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满。 4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 它. 本协议未有明确的事项,甲、乙双方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地方法规的规定执行。
其 它. 31.1 中标人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如果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其 它. 1.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 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 xxx.xxxx.xx.xxx.xx)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代理机构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代理机构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投标截止时间到并开启开标室后,投标供应商先进行网上签到,网上签到时间为开标截止后 30 分钟内,签到结束后 30 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由于投标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成功或解密未成功,投标文件将被拒 绝。
其 它. 中标人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取费基数以合同金额为准。
其 它. 本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
其 它. 14.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做出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14. 2 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 文为准。 14. 3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合同印章生效。 14. 4 本合同:□一式六份( 甲方执 4 份、乙方执 2 份) ,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其 它. 1.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代 表 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通讯地址: 邮 编: 代 表 人: 联系人: 电 话: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 帐 号: 8864292036789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 号A 座10 层 邮 编: 100029 收款单位: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其 它.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代 表 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通讯地址: 邮 编: 代 表 人: 联系人: 耿 直 咨询事业部电话: 000-00000000 传 真: 010-59205999 咨询事业部调度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 传 真:010-59205999 咨询事业部年检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 再认证电话:000-00000000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 帐 号: 8864292036789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A座10层 邮 编: 100029 收款单位: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