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資格為. 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
其他資格為. 應專任,不得跨越標案,且施工時應在工地執行職務。
其他資格為. 由本社於招標時載明)。
其他資格為. 廠商遴聘之品管人員學經歷應依契約條款及本處
其他資格為. 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 具土建工程施工或監造 合計 10 年以上經驗。 1 人 專任 起:工程開工日。 迄:工程竣工日。 具土建工程施工或監造 合計5 年以上經驗。 1 人 專任 起:工程開工日。 迄:工程竣工日。 具機電工程施工或監造 合計5 年以上經驗。 1 人 專任 起:工程開工日。 迄:工程竣工日。
其他資格為. 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 應專職,不得跨越標案,且施工時應在工地執行職務。 廠商應於工程施工開工前,將品管人員之登錄表報監造單位/工程司審查並經機關核定後,由機關填報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資訊網路系統備查;品管人員異動或工程竣工時,亦同。 未達新臺幣5千萬元(101年7月1日以後,該金額改為新臺幣2千萬元)之工程,廠商品管人員之設置規定如下:_______(由機關視個案特性並參酌3.2內容,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無)。 品管人員工作重點 依據工程契約、設計圖說、規範、相關技術法規及參考品質計畫製作綱要等,訂定品質計畫,據以推動實施。 執行內部品質稽核,如稽核自主檢查表之檢查項目、檢查結果是否詳實記錄等。 品管統計分析、矯正與預防措施之提出及追蹤改善。 品質文件、紀錄之管理。 其他提升工程品質事宜。 品管人員有未實際於工地執行品管工作,或未能確實執行品管工作,或工程經施工品質查核為丙等,可歸責於品管人員者,由機關通知廠商於_日內更換並調離工地。 公告金額以上且適用營造業法規定之工程,營造廠商專任工程人員工作重點如下: 督察品管人員及現場施工人員,落實執行品質計畫,並填具督察紀錄表。 依據營造業法第35條規定,辦理相關工作,如督導按圖施工、解決施工技術問題;估驗、查驗工程時到場說明,並於工程估驗、查驗文件簽名或蓋章等。 依據工程施工查核小組作業辦法規定於工程查核時,到場說明。 未依上開各款規定辦理之處理規定:(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 廠商其他應辦事項 □廠商應於施工前及施工中定期召開施工講習會或檢討會,說明各項施工作業之規範規定、機具操作、人員管理、物料使用及相關注意事項。 □於工程施工開工前將重要施工項目,於工地現場製作樣品。 立合約人:機關: 苗栗縣政府 法定代理人 縣 長 廠商: (商 號) (負責人) (地 址)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訂立
其他資格為. 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請契約詳特別規定。
其他資格為. 至少 4 人具施工圖說繪圖(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