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来源 样本条款

出资来源. 根据交易对方填写的问卷调查表及说明,交易对方的出资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综上,万丰科技股东出资真实,出资方式和程序合法合规,其出资来源合规、清晰,且不存在代持的情形。 2019 年 12 月,万丰科技股本总额由 8,000 万股增加至 8,190.4762 万股,新 增 190.4762 万股由越商基金以其对万丰科技的债权认购。本次增资定价系参考 越商基金于 2016 年向万丰科技的投资估值,并经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本次增 资定价亦遵守了 2016 年万丰科技与先进制造基金签署的《投资协议》中关于万 丰科技其后增资估值不得低于 2016 年投资估值的相关约定。 综上,本次增资定价不存在损害万丰科技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其定价公允。 除上述增资外,万丰科技最近一年不存在其他股权变动情形。
出资来源. 各合伙人应保证其缴付至合伙企业的任何出资均为其自有资金且资金来源合法并符合金融监管法规政策,否则因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违反该项承诺的合伙人承担。
出资来源. 根据交易对方填写的问卷调查表及说明,交易对方的出资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综上,万丰科技股东出资真实,出资方式和程序合法合规,其出资来源合规、清晰,且不存在代持的情形。
出资来源.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常发集团此次出资所投入的实物资产部分为受让的原武进市礼嘉精密钢管制品厂、武进市宏发蒸发器有限公司、武进市南方制冷器材厂清算后的实物资产。该部分实物资产于 2001 年 12 月 28 日由常发集团全体股东作为对常发集团增资时的资产投入,其价值已经江苏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苏中资评报字(2001)第 217 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该部分实物资产在出资前的权属变更情况如下:
出资来源. 星马创投设立及增资的出资包括三个部分:①设立时,刘汉如、沈伟良、邱卫人三人投入的安徽星马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华菱汽车前身)4,500 万元出资;
出资来源. 经核查,发行人非自然股东出资均来源于自筹或自有合法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