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时传媒户外广告设置及发布的合法性问题 样本条款

分时传媒户外广告设置及发布的合法性问题. 分时传媒目前拥有 183 块自建媒体资源,其中 106 块于设置时取得了主管部 门的批准。截至 2012 年 8 月 31 日,该 106 块自建媒体资源中有 69 个已过有效 期。截至 2012 年 8 月 31 日,分时传媒正在发布广告的 112 块自建媒体资源中有 34 块办理了《户外广告登记证》。 针对分时传媒户外广告的合法性问题,本所律师走访了分时传媒部分户外广告设置地的主管部门和业主方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对四川省成都市城管局景观处和成都市锦江区城管局景观科的访谈, 2007 年至 2010 年期间成都市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进行清理,2007 年起至今由于成都市相关设置规划仍在制定中,暂不再受理户外广告的设置申请和延期申请。 根据对四川省交通厅执法大队第一支队的访谈,现在主要是依据《四川省<公路法>实施办法》和《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来管理户外广告,以前由路政部门审批,后由执法大队审批。2010 年以后因四川省正在开展城乡规划综合治理,执法大队不再批准设立新的户外广告牌。户外广告牌到期后,虽未办理续期手续,但是只要是在执法大队备案、登记的,都是受到执法大队保护的广告牌,不会被拆除;没在执法大队备案、登记的,则属于违法的广告牌。 根据对四川蜀夏实业有限公司业务部的访谈,四川蜀夏实业有限公司经授权负责成渝高速公路广告设施的经营管理。广告牌一般允许设置的期限较短,因交通部门的续期机制尚未建立,有关高速公路户外广告管理的规定正在起草,暂时不能办理户外广告牌的续期。 尚未取得设置批准的 77 块自建广告牌的具体情况以及交易对方的承诺解决措施如下: 业主单 广告牌数 具体情况 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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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6.1 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2.6.2 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6.3 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 有效供应商家数 包1:3 此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评标;文件中其他描述若与此规定矛盾以此为准 报价形式 合同包1(抚远市第二幼儿园办公桌椅家具及功能室用品采购):总价

  • 一般加班 協助處理路燈業務

  • 保单年度 从保险合同生效日或年生效对应日零时起至下一年度保险合同生效对应日零时止为一个保单年 度。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

  • 直接経費 契約金額の範囲内において、領収書等の証拠書類に基づく実費精算による。

  • 现场踏勘(如有) 10.1 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0.2 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10.3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 质疑和投诉 8.5.1 投标人(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 问。 8.5.2 投标人(供应商)认为招标(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 到损害时,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8.5.3 前款“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8.5.3.1 对可以质疑的招标(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之日或招标(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8.5.3.2 对采购程序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8.5.3.3 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8.5.4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 8.5.5 投标人(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由代理人提出质疑的,须提交投标人(供应商)针对当次质疑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签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5.6 投标人(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并提供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7 质疑函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范本(见附件:质疑函范本)。质疑函及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签字并加盖公章。 8.5.8 质疑函的递交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5.9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含电子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的投标人(供应商)。 8.5.10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所属)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8.5.11 质疑和投诉应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或事实根据,投标人(供应商)对其质疑和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 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中华财务于 2008 年 4 月 18 日出具的中南房地产业有限公司注资收购大连金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华评报字(2008)第 050 号),中华 财务主要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方法)对华城中南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的持续经营 价值进行了评估。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南通华城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净资产帐面价 值为 99,495,170.98 元,调整后的账面价值为 99,495,170.98 元,评估价值为 序号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 率%

  • 有效期 本《协议》于指定时限内有效。如服务营办者违反协议条件的任何条款而又未有按社署发出的书面通知上指定的方式及在指定时间内作出相应的补救,社署可在该通知到期后,向服务营办者发出通知期为 30 天的书面通知而终止本《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