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结论 样本条款

初审结论. 初审结论以记名方式独立表决,评审过程中对初步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响应”或“不通过”者,磋商小组可通知供应商授权代表亲自到达现场,由当事人对被列举的事实加以核证和确认。对有过半数评委审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响应”或“不通过”者将不进入下列程序的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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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评估结论 本评估机构在尽职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估程序,选取合理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估算,确定 “山西灵石亨元顺煤业有限公司煤矿采矿权”评估价值为 212,548.96 万元。

  • 结论意见 ‌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 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 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 股东大会的召集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 收费标准 云服务的收费标准在交易文档中指定。以下收费标准适用于此云服务:

  •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 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公司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将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 別紙2 履行体制図に記載すべき事項】 ・本委託業務の遂行に関与する全ての各事業参加者の事業者名及び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