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 2 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一致,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高上述费率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通知廠商暫停履約 機關提供之履約場所,各得標廠商有共同使用之需要者,廠商應與其他廠商協議或依機關協調之結果共用場所。
备查文件目录 1、 沙洋县金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2、 沙洋县金伏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3、 武穴市金灿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 2 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一致,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高上述费率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质疑和投诉 8.5.1 投标人(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 问。 8.5.2 投标人(供应商)认为招标(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 到损害时,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8.5.3 前款“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8.5.3.1 对可以质疑的招标(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之日或招标(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8.5.3.2 对采购程序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8.5.3.3 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8.5.4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 8.5.5 投标人(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由代理人提出质疑的,须提交投标人(供应商)针对当次质疑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签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5.6 投标人(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并提供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7 质疑函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范本(见附件:质疑函范本)。质疑函及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签字并加盖公章。 8.5.8 质疑函的递交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5.9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含电子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的投标人(供应商)。 8.5.10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所属)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8.5.11 质疑和投诉应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或事实根据,投标人(供应商)对其质疑和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区 分 所 ・ 地 ・ 質 ・ 他 単・団 受理番号 ※ 年 月 日 第 号 処理番号 ※ 年 月 日 第 号 譲 受 人 業 種
投资设立 湖北长投惠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 100.00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