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转增 样本条款

利润转增. 1997 年 7 月,公司实施每 10 股送红股 3 股的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股份总数增加 到 10,660 万股。 1998 年 5 月,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受让取得成都中银经济发展中心、四川恒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蜀益商贸公司、四川省民族经济发展总公司、四川大邑县对外经济贸易总公司、成都市成华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第一公司等 6 家企业持有的公 司部分法人股。前述股份转让完成后,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持有公司 2,576.5707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24.17%,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000 年 9 月,公司股东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将持有的公司 2,576.5707 万股法人股以协议方式转让给河南九龙水电集团有限公司。前述股份转让完成后,河南九龙水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576.5707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24.17%,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利润转增. 2007 年 3 月,公司实施每 10 股送股 1 股转增 2.5 股并派送 0.35 元现金红利的利润 分配方案,分配实施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到 14,391 万股。 2010 年 4 月 29 日,发行人的前身世纪光华与恒逸集团、鼎晖一期、鼎晖元博等三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并与汇诚投资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 《重大资产出售协议》,同时世纪光华与恒逸集团签署了一份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根据上述相关协议的安排,世纪光华将全部资产和负债向汇诚投资出售,且人随资产走,汇诚投资以现金支付对价;世纪光华以发行股份(发行 432,883,813 股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恒逸集团、鼎晖一期及鼎晖元博(合计)所持有恒逸有限 100%的股份;同时,汇诚投资以协议方式将其所持世纪光华 1,223,705 万股股份转让给恒逸集团,恒逸集团以现金支付对价。上述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股份转让互为条件,同步实施。 就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世纪光华履行了所有必要的内部批准程序。 2011 年 4 月 11 日,中国证监会向世纪光华核发了《关于核准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向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540 号),核准世纪光华的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此外,中国证监会于 2011 年 4 月 15 日向恒逸集团核发了《关于核准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公告世纪光华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541 号),核准豁免恒逸集团因其上述受让及认购世纪光华股份而需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瑞华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瑞华正信验(2011)综字第 020057 号),截至 2011 年 4 月 27 日止,世纪光华已收到恒逸集团、鼎晖一期及鼎 晖元博缴付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432,883,813 元。世纪光华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和累计股 权均为 576,793,813 元。 2011 年 5 月 10 日,世纪光华在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了向恒逸集团、鼎晖一期及鼎晖元博的股份发行手续。根据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登记确认书》和《证券持有人名册》,世纪光华本次新增发行的股份数量为 432,883,813 股,其中向恒逸集团、鼎晖一期及鼎晖元博发行股份的登记数量分别为 398,253,108 股、27,011,950 股及 7,618,755 股。 上述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股份转让完成后,世纪光华的总股本变更为 576,793,813 股,恒逸集团持有世纪光华 71.17%的股份,成为世纪光华的控股股东。世纪光华于 2011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并经北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登记,公司名称由“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为“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由 “CENTENNIAL BRILLIANCE SCIENCE&TECHNOLOGY CO., LTD” 变 更 为 “HENGYI PETROCHEMICAL CO., LTD”,英文简称由“CBS”变更为“HYPC”,公 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生产和销售精对苯二甲酸(PTA)和聚酯纤维(涤纶)等相关产品。发行人于 2011 年 5 月 31 日完成了上述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事项的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 2011 年 6 月 8 日,经深交所核准,公司的证券简称变更为“恒逸石化”,证券代码 “000703”不变。 2012 年 3 月 13 日,恒逸石化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1 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76,793,81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3 股,派 10 元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后,公 司的股份总数增加到 1,153,587,626 股,注册资本增加至 1,153,587,626 元。 2015 年 8 月 21 日,恒逸石化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向 15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170 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 实施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增加到 1,165,287,626 股,注册资本增加至 1,165,287,626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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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装调试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在甲方指定时间内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安装调试所需的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由乙方提供。 安装调试过程中,乙方应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进行开标(供应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黑龙江智慧政采云平台”参加远程开标)。请供应商使用投标客户端严格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按照相关要求参加开标。

  • 業務報告) 運営業務の報告)

  • 業務の内容 (1)預金業務、為替業務、両替業務、融資業務、外国為替業務およびこれらに付随する業務 (2)投信販売業務、保険販売業務、金融商品仲介業務、信託業務、社債業務等、法律により 信用金庫が営むことができる業務およびこれらに付随する業務

  • 评标办法 询价小组在报价截止时间后对收到的合格报价文件组织评审,评标采用最低价中标。

  •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 序 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比 例 主营业务 3 广西北港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50,000.00 100.00% 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保税仓库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批发;谷物销售;汽车新车销售;二手车经销;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豆及薯类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肥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 广西北港新材料有限公司 50,000.00 100.00%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铁合金冶炼;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 广西北港油脂有限公司 900.00 100.00% 食用油脂、植物油料及植物油脂的生产、加工、销售;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加工、销售;仓储服务,自有设备的租赁,自营和代理一般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免責金額 1 事故あたり 100,000 円以下 その他 市を追加被保険者とすること。

  • 重大合同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企业信用报告》、发行人提供的合同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或协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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