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货检验 样本条款

到货检验. (1) 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完整无破损,在货物抵达交货目的地后,甲乙双方就货物外观质量、规格和型号进行初步检验。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货物的附件必须齐全。如果发现到货的外观质量、规格和型号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并可向乙方索赔。 (2) 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场地后,甲、乙双方同时在场时才能开封检验。
到货检验. 设备运抵安装现场后,不用到货检验。待安装完毕后共同验收即可。
到货检验. 货到工地后开箱检验在买方工地现场进行,应有买卖双方代表在场,以明确所交电梯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是否与本批电梯相符。经验收合格后,由双方代表签署收货报告。
到货检验. 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由CIQ检验,其出具的重量检验证书、品质检验证书和对问题棉包的检验鉴定证书,作为买卖双方结算和索赔的据。
到货检验. 货到工地后开箱检验在买方工地现场进行,应有买卖双方代表在场,以明确所交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是否与本批货物相符。经验收合格后,由双方代表签署收货报告。 11、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11.1、 合同生效日起 15 天内,支付合同设备总价的 10%作为定金; 11.2、 买方排产计划下发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 30%; 11.3、 中央空调水系统主机全部到场付至合同价的 60%; 11.4、 安装调试完成后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格的 85%; 11.5、 总包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经审计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 98.5%;剩余 1.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时退清余款(如有剩余);
到货检验. 3.3.1 乙方应派员在所供设备到工地时进行到货验收。若发现任何损坏及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予以更换,并妥善处理直至甲方满意。此工作所发生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3.3.2 货物运抵现场后,甲方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初步验收,并根据验收情况出具“设备开箱验收单”或拒收,但是对于技术协议规定的主要设备的初步验收,可以由双方代表在乙方的制造厂内进行。此检验并不表示货物的最终验收。 3.3.3 乙方负责其提供货物的就位、安装和调试,包括乙方提供货物与公用设施、建筑等界面的连接。 3.3.4 就位、安装和调试过程中乙方所需的所有设备工具(含专用工具)、随机附件、辅助设施等由乙方负责。 3.3.5 就位、安装、调试的安全管理 (1) 乙方是安装调试的责任人,应对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负全部责任并承担所有的责任和费用支付。乙方承诺:应对本项目的相应安装和调试过程的安全管理负责;在整个过程中遵守国家法规和甲方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 乙方应对项目实施从深化设计、采购到安装、调试直至顺利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全过程的质量、安全负责,并按照本项目的设计图纸、标准与规范和有关技术要求组织本项目的实施,不得偷工减料。 (3)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乙方应根据安装工程的实际需要,自行解决施工所用的照明、围栏、各种警示标志和警卫。除不可抗力外,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安装调试过程所产生的设备、设施损失和损坏以及人身伤害(包括甲方的设备、设施受损及配合人员受伤),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有发生的费用,并全价赔偿。 (4) 乙方应严格执行安装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工地交通和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达到文明工地标准,并承担由于违反规定引起的罚款及甲方的损失。文明施工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5) 乙方承包范围内部分已经竣工的工程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
到货检验. 1)物资交付后,甲方应在现场检验外包装、合同号、箱件数、收货单位名称、品名、货号、批次及相关资料;检验物资品名、型号规格、数量、外观、技术资料、出厂日期、出厂编号、物资编目编码、打码贴签等。
到货检验. 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完整无破损,在货物抵达交货目的地后,甲乙双方就货物外观质量、规格和型号进行初步检验。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货物的附件必须齐全。如果发现到货的外观质量、规格和型号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并可向乙方索赔。
到货检验. 11.1 在交货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乙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予以说明。 11.2 货物运抵现场后,由监理方组织甲方、乙方、安装单位按照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 11.3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并书面通知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对货物予以更换。乙方在更换新货物后应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如果再次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的违约金。 11.4 甲方有权提出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人到产品制造厂进行监造,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监造人员提供方便。乙方对货物进行运行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必须提前通知甲方。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11.5 备品备件检验要求: (1) 货物到工地后,乙方须出示备品备件采购原始清单给甲方验证,并提供备品备件厂家的授权书。 (2) 乙方须出示本次备品备件购买的增值税发票交甲方验证。 (3) 货到工地后,甲方有权抽样送原厂检验真假。如为假冒产品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把该备品备件就地销毁,乙方须重新提供新的备品备件并罚款500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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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项报价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 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采购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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