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样本条款

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59,53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 值税)人民币 9,235,636.5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50,294,363.42 元。
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592,531,2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613,012.2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4,918,187.78元。
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644,999,930.24 元,扣除发行费用 23,884,805.00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 4,621,115,125.24 元。
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299,999,992.59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981,132.07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4,018,860.52 元。 承销及保荐费用 4,716,981.13 律师费 707,547.17 会计师费用 415,094.34 募投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费 141,509.43 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发生的发行费用合计 5,981,132.07 元(不含增值税),明细如下:
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59,53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235,636.5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50,294,363.42元。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552,600,004.18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5,405,874.1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7,194,130.00 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认购方式、发行 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股份限售期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883,499,999.7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1,573,995.69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871,926,004.01 元。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不含税)情况如下: 保荐承销费 10,001,886.79 验资费 850,000.00 律师费用 518,867.92 印刷服务费 97,735.85 股份登记费 105,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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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偿债资金来源 发行人本期债券偿债资金来源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为主,以后续银行借款等外部融资为辅。最近三年,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总收入 24,211.11 万元、 21,546.60 万元和 24,440.33 万元,分别实现净利润 411.88 万元、3,285.30 万元和 6,522.92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0,074.68 万元、8,391.21 万元和-3,598.05 万元。 未来随着发行人业务的不断发展,发行人盈利能力有望进一步提升,经营性现金流也将保持较为充裕的水平,从而为偿还本期债券本息提供较好的保障。

  • 资金划拨 对于基金管理人的资金划拨指令,基金托管人在复核无误后应在规定期限内执行,不得延误。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资金划拨指令时,基金银行账户或资金交收账户上有充足的资金。基金的资金头寸不足时,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基金管理人在发送划款指令时应充分考虑基金托管人的划款处理时间和在途时间。在基金资金头寸充足的情况下,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本协议的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绝执行。对超头寸的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有权止付但应及时电话通知基金管理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 先決條件 各基石投資者的認購責任須待(其中包括)以下先決條件達成後,方可作實:

  • 個人情報 個人に関する情報であって、当該情報に含まれる氏名、生年月日その他の記述等により特定の個人を識別することができるもの(他の情報と照合することができ、それにより特定の個人を識別することができることとなるものを含む。)をいう。

  •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 锁定期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特定投资者认购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或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 問合せ先 問合せは E-mail で受け付けます。E-mail には入札件名、会社名、氏名、電話番号、E-mail アドレスを明記してください。

  •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本次发行上市召开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议案,已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上市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

  • 分项报价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 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采购包:

  • 报价表 报价表》 报价(元) 小写:¥ 大写: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价单位 单位名称: 公章(鲜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