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医疗机构 Clause in Contracts

医疗机构. 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医疗机构是指合法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或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共同指定的医院或医疗机构。 在中国境外(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医疗机构是指保险人认可的,根据所在国家法律合法成立、运营并符合以下标准的医疗机构: 1) 主要运营目的是以住院病人形式提供接待患病、伤者并为其提供医疗护理和治疗, 2) 在一名或若干医生的指导下为病人治疗,其中最少有一名合法执业资格的驻院医生驻诊, 3) 维持足够妥善的设备为病人提供医学诊断和治疗,并于机构内或由其管理的地方提供进行各种手术的设备, 4) 有合法执业的护士提供和指导二十四小时的全职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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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保险条款, 保险条款

医疗机构. 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医疗机构是指合法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或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共同指定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根据所在国家法律取得正式医学或外科医院执照的机构在中国境外(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医疗机构是指保险人认可的,根据所在国家法律合法成立、运营并符合以下标准的医疗机构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评审确定的二级或以上的公立医院或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共同指定的医院或医疗机 构。 在中国境外(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是指保险人认可的根据所在国家法律规定合法成立、运营并符合以下标准的医疗机构1) 主要运营目的是以住院病人形式提供接待患病、伤者并为其提供医疗护理和治疗,主要运营目的是以住院病人形式提供接待患病、受伤的人并为其提供医疗护理和治疗; 2) 在一名或若干医生的指导下为病人治疗,其中最少有一名合法执业资格的驻院医生驻诊 3) 维持足够妥善的设备为病人提供医学诊断和治疗,并于机构内或由其管理的地方提供进行各种手术的设备 4) 有合法执业的护士提供和指导二十四小时的全职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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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附加酒店取消保险条款

医疗机构. 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医疗机构是指合法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或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共同指定的医院或医疗机构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医院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 评审确定的二级(含二级)或以上的公立医院或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共同指定的医院或医疗机构在中国境外(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医疗机构是指保险人认可的,根据所在国家法律合法成立、运营并符合以下标准的医疗机构中国境外(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医院是指保险人认可的,根据所在国家法律合法成立、运营并符合以下标准的医疗机构1) 主要运营目的是以住院病人形式提供接待患病、伤者并为其提供医疗护理和治疗 2) 在一名或若干医生的指导下为病人治疗,其中最少有一名合法执业资格的驻院医生驻诊 3) 维持足够妥善的设备为病人提供医学诊断和治疗,并于机构内或由其管理的地方提供进行各种手术的设备 4) 有合法执业的护士提供和指导二十四小时的全职护理服务。 (1) 精神病院; (2) 老人院、疗养院、戒毒中心和戒酒中心; (3) 健康中心或天然治疗所、疗养或康复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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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旅游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医疗机构. 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医疗机构是指合法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或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共同指定的医院或医疗机构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医疗机构是指合法的二级(含)以上公立医院(除外任何中医医院)或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共同指定的医院或医疗机构。 在中国境外(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医疗机构是指保险人认可的,根据所在国家法律合法成立、运营并符合以下标准的医疗机构: 1) 主要运营目的是以住院病人形式提供接待患病、伤者并为其提供医疗护理和治疗, 2)在一名或若干医生的指导下为病人治疗,其中最少有一名合法执业资格的驻院医生驻诊, 3)维持足够妥善的设备为病人提供医学诊断和治疗,并于机构内或由其管理的地方提供进行各种手术的设备 2) 在一名或若干医生的指导下为病人治疗,其中最少有一名合法执业资格的驻院医生驻诊, 3) 维持足够妥善的设备为病人提供医学诊断和治疗,并于机构内或由其管理的地方提供进行各种手术的设备, 4) 有合法执业的护士提供和指导二十四小时的全职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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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医疗机构. 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医疗机构是指合法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或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共同指定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根据所在国家法律取得正式医学或外科医院执照的机构在中国境外(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医疗机构是指保险人认可的,根据所在国家法律合法成立、运营并符合以下标准的医疗机构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 评审确定的二级或以上的公立医院或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共同指定的医院或医疗机构。 在中国境外(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是指保险人认可的根据所在国家法律规定合法成立、运营并符合以下标准的医疗机构1) 主要运营目的是以住院病人形式提供接待患病、伤者并为其提供医疗护理和治疗,主要运营目的是以住院病人形式提供接待患病、受伤的人并为其提供医疗护理和治疗; 2) 在一名或若干医生的指导下为病人治疗,其中最少有一名合法执业资格的驻院医生驻诊 3) 维持足够妥善的设备为病人提供医学诊断和治疗,并于机构内或由其管理的地方提供进行各种手术的设备 4) 有合法执业的护士提供和指导二十四小时的全职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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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附加酒店取消保险条款

医疗机构. 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医疗机构是指合法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或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共同指定的医院或医疗机构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医疗机构是指合法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除外任何中医医院)或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共同指定的医院或医疗机构。 在中国境外(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医疗机构是指保险人认可的,根据所在国家法律合法成立、运营并符合以下标准的医疗机构: 1) 主要运营目的是以住院病人形式提供接待患病、伤者并为其提供医疗护理和治疗, 2)在一名或若干医生的指导下为病人治疗,其中最少有一名合法执业资格的驻院医生驻诊, 3)维持足够妥善的设备为病人提供医学诊断和治疗,并于机构内或由其管理的地方提供进行各种手术的设备 2) 在一名或若干医生的指导下为病人治疗,其中最少有一名合法执业资格的驻院医生驻诊, 3) 维持足够妥善的设备为病人提供医学诊断和治疗,并于机构内或由其管理的地方提供进行各种手术的设备, 4) 有合法执业的护士提供和指导二十四小时的全职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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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