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盈捷 样本条款

华商盈捷. 成立时间 2007 年 6 月 27 日 法定代表人 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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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成立 (一)认购期届满(或提前结束),募集资金累计金额不低于【1】亿元时,产品成立。当募集资金累计金额低于【1】亿元时,理财产品管理人有权不成立本理财产品。

  • 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应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保管。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签署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时应保证基金一方持有两份以上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基金管理人在合同签署后 5 个工作日内通过专人送达、挂号邮寄等安全方式将合同原件送达基金托管人处。合同原件应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各自文件保管部门 15 年以上。 对于无法取得二份以上正本的,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加盖授权业务章的合同传真件,未经双方协商或未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合同原件不得转移。

  • 资料来源 IHS Markit

  • 评标委员会 25.1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风险揭示部分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 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法定代表人:于文强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50938991 联系人:赵亦清

  •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其余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一)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 約代金の支払 第29条 受託者は、前条第2項(同条第3項後段の規定により適用される場合を含む。第3項において同じ。)の規定による検査に合格したときは、委託者に契約代金の支払を請求することができ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