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成立. 认购期届满(或提前结束),募集资金累计金额不低于【1】亿元时,产品成立。当募集资金累计金额低于【1】亿元时,理财产品管理人有权不成立本理财产品。
产品成立. 认购期届满,产品成立。因不可抗力导致理财产品无法成立时,理财产品管理人有权不成立本理财产品。
产品成立. 募集期届满时,若募集资金达到募集下限,则理财产品成立;否则,理财产品不成立。若理财产品不成立,产品管理人将于原定产品成立日起的 2 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理财资金退回代销机构,由代销机构退回投资者,募集期结束后至资金退回到账日期间不计付利息。
产品成立. 本理财产品认购期届满(或提前结束)之日的下一工作日本理财产品成立,该日为产品成立日。因不可抗力、募集规模低于说明书约定的最低规模(如有)或其他因素导致理财产品无法成立时,理财产品管理人有权不成立本理财产品。
产品成立. 本理财产品不成立时,理财产品管理人将在认购期届满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销售渠道退还投资者认购资金,认购结束日至资金到账日间不计利息,双方权利义务终止。
产品成立. 1. 本产品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缩短或延长认购期,根据认购期调整成立日。
2. 若出现如下情况之一,本产品管理人有权利但无义务决定本产品不成立
(1) 认购总金额未达规模下限;
(2) 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或政策发生变化;
(3) 可能影响产品正常成立或运作的其他情况;
(4) 本产品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判断不适宜产品成立或运作的。 若有投资者购买了本产品且本产品不成立,本产品管理人将不晚于产品计划成立日对产品不成立进行信息披露,在认购期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投资者认购资金(如已扣款至产品募集账户)将返还至投资者约定交易账户,在途期间投资者认购资金管理人不计付利息。
产品成立. 本理财产品最终规模以广州银行实际募集规模为准。广州银行有权提前结束募集,产品提前成立时广州银行将调整相关日期并予以披露。 如产品募集规模低于募集下限,广州银行可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并在原定成立日后2个工作日内在广州银行官方网站(xxxx://xxx.xxxx.xxx.xx)、电子渠道、营业网点或其他渠道等发布产品不成立信息,投资者购买本金将在原定成立日后2个工作日划转至投资者账户,原定成立日至到账日之间投资者资金不计息。
产品成立. 募集期届满或管理人提前结束募集期时,若募集资金达到产品规模下限,则理财产品成立。若本理财产品由于认购份额未达到产品规模下限,或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导致本理财产品无法合法合规运行,或出现其他导致影响本理财产品成立的不可抗力因素而未能成立,产品管理人将于原定产品成立日起的 2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认购资金退回代销机构,由代销机构退回投资者,具体到账时间以代销机构提示为准。在途期间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计付利息。
产品成立. 本理财产品最终规模以产品管理人实际募集规模为准。产品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提前结束或延长募集期,根据募集时间调整产品成立时间,如产品提前或推迟成立,产品管理人将调整相关日期并进行信息披露。 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产品管理人可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并在原定成立日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信息披露”约定的方式,向投资者披露产品不成立信息。投资者购买本金将在原定成立日后2个工作日划转至投资者账户,原定成立日至到账日之间投资者资金不计息。
产品成立. 认购期届满(或提前结束),募集资金累计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时,认购期届满(或提前结束)之日的下一工作日本理财产品成立,该日为产品成立日。当募集资金累计金额低于【5000万】元时,理财产品管理人有权不成立本理财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