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签署基本情况 样本条款

协议签署基本情况. 2020 年 5 月 23 日、0000 年 0 月 0 日,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福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杉投资”)签署《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福杉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公司经与福杉投资协商,一致同意对《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中约定的限售期进行修改。2020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前述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 年 12 月 21 日,公司与福杉投资签署《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福杉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
协议签署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5 日与深圳市碧桂园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桂园创投”)签订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暨股份认购协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协议签署基本情况. 2024 年 1 月 30 日,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蓝盾光电”)与上海星思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星思半导体”)在安徽省铜陵市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基于长远发展战略考虑,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 就研发环保监测精密仪器的无线回传解决方案,研究交通领域的高速公路场景音视频无线传输方案,研发低成本相控阵天线,5G 及卫星通信模块的研发、制造和商业化探索等领域开展合作。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尚需合作双方进一步沟通和落实,双方为落实本协议拟设立的合资公司的投资金额、出资比例等事项尚未确定,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协议签署基本情况.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众生药业”)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与东莞金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控基金”)签署了
协议签署基本情况.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卡智能”)近日与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中华煤气”)全资附属子公司卓度计量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度计量”)在公司会议室签署了《NB-IoT智能燃气表合作协议》,为了实现战略共赢,加深业务合作紧密关系,共同促进智慧燃气的推广应用,金卡智能与卓度计量就NB-IoT智能燃气表项目达成合作协议。
协议签署基本情况. 2019年11月15日,公司与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 2020年2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新修订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公司根据前述最新规定,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和限售期进行调整。2020年4月17日,公司与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协议签署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新里程集团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双方于 2022 年 12 月 7日签署了《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协议签署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北京中裕嘉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裕嘉泰”)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与中裕嘉泰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协议签署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协议签署基本情况. 为充分运用各自的优势资源共同合作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东湖高新区”)打造新型显示产业生态,同时,为积极应对公司所处行业的竞争环境变化,巩固和提升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并结合长远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共同合作投资建设第 8.5 代新 型半导体显示器件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东湖管委会与公司经友好协商,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共同签署了《战略合作暨第 8.5 代新型半导体显示器件项目的投资意向协议》。 此协议为公司与东湖管委会签订的意向性合作协议,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才能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