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交易情况概述 样本条款

原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唐山鑫丰锂业、宜春时代和宜丰时代于 2022 年 9 月 7 日在福建宁德签订了《关于宜丰时代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即原股权转让协议)。 根据原股权转让协议,龙蟠科技、唐山鑫丰锂业和宜春时代拟就年产 3 万吨 碳酸锂项目开展合作,该项目将由合资公司负责具体实施。为此,龙蟠科技与唐山鑫丰锂业同意按照原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条款与条件,受让宜春时代合计持有的合资公司 71%的股权。其中,龙蟠科技以人民币 1 元的价格受让宜春时代持有的合资公司 61%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1,000 万元);唐山鑫丰锂业以人民币 1 元的价格受让宜春时代持有的合资公司 10%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合资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宜春时代持有其 100%的股权,已实缴人民币 2,600 万元。各方同意于原交易涉及的过户手续完成后按其各自的持股比例向合资公司实缴出资共计人民币 20,000 万元,其中:龙蟠科技以自有资金向合资公司实缴出资人民币 12,200 万 元,宜春时代向合资公司实缴出资人民币 5,800 万元(含之前已实缴部分人民币 2,600 万元),唐山鑫丰锂业向合资公司实缴出资人民币 2,000 万元。原股权转让 协议中合作项目的总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除各方实缴出资金额外,后续项目建设运营资金可由合资公司通过银行融资取得,仍有资金缺口的由股东同比例增资或提供股东借款解决。 因客观情况发生变更,相关合作方案有所调整,经各方协商,拟终止原股权转让协议。各方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在江西省宜春市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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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險費之交付 要保人應於本保險契約訂立時,向本公司所在地或指定地點交付保險費。要保人於交付保險費時,本公司應給與收據或繳款證明或委由代收機構出具其它相關之繳款證明為憑。除經本公司同意延緩交付外,對於保險費交付前所發生之損失,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管辖并据其进行解释。

  • 合同要求 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郑州大学信息系统建设网络安全责任协议》和《郑州大学信息系统建设信息安全保密协议》。

  • 招标公告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39 人,为:

  • 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与人保资产为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关联方,二者共同的控股股东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市场定价 融资租赁租金 河北华电沽源风电有限公司 129.94 0.00

  • 附表三 意外創傷縫合處置保險金倍數表

  •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 天内。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14天。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14天。

  • 基金证券交收账户、资金交收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证券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