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质量与食品安全内控措施的有效性. 发行人在乳制品加工过程中,对原奶、产品半成品、成品、留样产品依据国家标准分别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感官、理化、微生物、污染物、真菌毒素的检测。检测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出厂。产品加工过程中严格依据 《GB9001 质量管理体系》《HACCP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原辅料采购、加工过程管理、仓储物流、检验、销售等方面全面把控,实现从原料到产品的可控可追溯。 原料采购方面公司建立《供应商评价体系》对供应商的资质、规模、生产加工情况、诚信情况进行评价,合格者进入供应商名录;公司通过《原辅料验收标准》对入厂产品进行检验,合格产品可以入库,不合格产品拒收。加工过程中依据《标准化文件》中工艺规程进行生产加工。仓储物流依据《库房管理制度》《物流管理制度》进行产品运输、贮存。产品的检验过程依据《食品安全法》《GB19302 发酵乳》《GB19644 乳粉》等国家标准要求检测,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环节依据《销售管理制度》对销售人员、经销商、终端店的销售过程管控。同时公司对本行业或者相近的行业出现的突发事件,公司积极自查类似产品及上下游产品、加工过程,确保产品无质量安全风险,公司建立《食品安全应急 预案》应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情况。 综上,发行人已建立健全完善的乳制品食品相关的原材料质量与食品安全内控措施,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能得到有效运行。发行人在报告期内不存在涉及食品安全与质量的事故或重大纠纷、也未发生与食品安全与质量相关的负面舆情,未因食品安全与质量相关问题而受到相关主管部门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