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原则. (1)委托人参与本计划前,应当首先是管理人或推广机构的客户。
参与原则. 1、投资者参与本集合计划前,应当首先是管理人或销售机构的客户。
参与原则. 1)存续期参与“未知价”原则,即存续期参与的价格,以参与申请日的集合计划每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参与原则.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应当依据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约定,遵守审慎经营原则,制订科学合理的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切实维护基金财产的安全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参与原则. (1)在推广期和存续期内,各类集合计划份额在其发行日委托人以集合计划的面值(1.00 元/份额)参与;
参与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