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责任和义务 样本条款

双方责任和义务. 10.1 甲方责任和义务 10.1.1 负责运营管理、运行方式、检修方案的审批,审查检修工作技术方案、工作程序、质量计划,审查乙方人员技术素质以及各专业人数能否胜任所管辖范围设备的维护工作。 10.1.2 按合同及有关的规定检查乙方的组织机构是否正确地、充分有效地履行职责,检查乙方质量保证体系及实施情况,监督检修工作安全和防火工作,并进行考核。 10.1.3 审查乙方检修进度计划、审核乙方的月、季度统计报表,并提出考核意见。 10.1.4 复查乙方的质量自检报告,并提出意见,负责对乙方检修维护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措施、文明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和完工验收,并签字确认。 10.1.5 参与处理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技术和经济问题。 10.1.6 当出现设备事故或故障时,由乙方组织甲方进行事故讨论,双方共同做出结论。 10.1.7 负责对乙方工作票许可权人员的认证和批准。 10.1.8 甲方有权对乙方表现不良的个别职工提出辞退意见,乙方应在三天内予以调整或答复。
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和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地质调查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项目的论证评估、任务下达、设计编制与审查、项目实施与监督检查、项目成果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总结报告评审与验收、资料和成果管理等各项工作的责任与义务。
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 甲方将为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在课题通过结题评审后确定并足额拨付资助经费。
双方责任和义务. 8.1 甲方责任和义务 8.1.1 甲方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和沟通。 8.1.2 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 8.2 乙方责任和义务: 8.2.1 乙方需保证其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均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均为正 规厂商生产的合格产品。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与甲方询价文件参数不符,乙方应免费更换。 8.2.2 乙方应保证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以及货物交付前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8.2.3 乙方应保证货物随附的产品文档(如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等)的完整性,项目验收后,将其移交系统管理人员。
双方责任和义务. 1. 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1 双方共同责任 1.1.1 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规定的内容进行实施,并协商解决合作中出现的有争议的问题。 1.1.2 甲乙双方应各派一名联系人具体负责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安排,以保障工作顺利开展。甲方联系人为:】,联系电话:【】;乙方联系人为:【】,联系电话:【】。
双方责任和义务. (1)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 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乙方应当完成下列工作:
双方责任和义务. 1、 甲方责任和义务: (1) 甲方全程协助乙方及时办理项目审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银行开户、开工许可等相关手续; (2) 甲方承诺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3) 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开展码头的申报工作。
双方责任和义务. 1、 甲方须按时拨付乙方文物勘探工作费用,及时提供工程范围 内有关地上、地下等有关资料(如地埋线、电缆及图纸等)。负责协调施工单位与地方关系,尊重、协调已确定的文物勘探工作与施工的程序安排。 2、 乙方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和相关程序按时完成文物勘探工作。负责协调与本项工作有关的市、县文物部门的关系。 3、 甲乙双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相应责任。
双方责任和义务. 4.1、 甲方须保障乙方在租赁期内对租赁标的物正常使用,如有第三方对租赁标的物、土地权属有争议或民事纠纷的,甲方应积极协调处理。 4.2、 乙方必须按时缴纳租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租金。如乙方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按当年应交租金的 1 %收取滞纳金;逾期超过三十天仍不缴款的或者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经甲方催告在限期内未整改的,按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标的物并没收押金等,乙方需按未履行合同部分租金总额的2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4.3、 租赁期内,乙方应严格按照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环保、防溺水等工作,租赁期内进行合法合规生产,合情合理使用房屋,爱护好房屋及配套设施,如有损坏按价赔偿。乙方生产经营、使用房屋等发生的水电费、电话费、保洁费、管理费等由乙方承担;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或其行为与相关国家政策抵触而造成经济损失、理赔等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连带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4.4、 租赁期内,乙方中途转包第三方的必须告知甲方,且需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才可以转包,否则按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收回该租赁标的物的使用权重新公开竞投出租,并没收乙方押金,并按4.2条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5、 租赁期内,乙方如要拆除或者修改原建筑物,必须经甲方同意后进行,如确实不合用需要改装的,只能增建不能拆除。乙方增建部分及装饰装修部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相关部门规定,且在期满后或合同提前终止后,乙方均不能损坏或拆除,无偿归甲方所有。建筑物乙方必须保管及维修好,如无法维修出现危房须经甲方同意,乙方方可拆除,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6、 租赁期内,如因政府规划需要征用或甲方有更大的发展规划,需要收回乙方所租赁的标的物,甲、乙双方无条件服从。乙方积极配合并无条件做好清拆、搬迁工作,乙方新建建筑物以及新种青苗补偿款归乙方,原有建筑物、青苗(如竹子、果树、松树等)以及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双方均不作违约处理。 4.7、 租赁期内,如土地(房屋)征用或甲方发展需要收回出租标的物时间发生在上半年的任一个月,乙方将按照半年租金缴纳给甲方;如土地(房屋)征用或甲方发展收回出租标的物时间发生在下半年的任一个月,乙方将按照一年租金缴纳给甲方。 4.8、 租赁期内,土地(房屋)用途仅限于以办公场所为核心等符合政府政策支持的内容,相关场所等证照乙方必须报有关部门按手续办理方可实施。乙方有守土护土、合法合规使用租赁标的物的责任和义务。不得私自和相邻村组转换土地、不得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若因乙方处置失当而造成该土地的用地属性被改变或违建,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恢复或赔偿,且按乙方违约处理,并没收押金,并按4.2条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9、 租赁期内,乙方因正常合法生产经营需要在租赁土地(房屋)边界处围蔽铁网的,需告知甲方。如遇甲方集体村民因特殊情况需要进入租赁范围的,应派代表提前知会乙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 4.10、 租赁期满,乙方不再租赁该标的物时,不得损毁租赁土地上的一切建筑物(包括房屋、水电、管网等配套固定设施),所有地上附着物归甲方所有。甲方重新发包该标的物时,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4.11、 租赁期内,甲方的法人代表如有变动,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发挥各自优势,为项目开发和合资公司经营提供政策支持,创造良好经营发展条件。 1、 甲方同意合资公司及园区企业享受相关文化创意产业、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同意制定相应配套政策措施扶持项目发展,优先安排项目向中央、省市申报相关专项资金。 2、 甲方同意加大对项目所属区域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投入,甲乙双方共同支持合资公司加大园区内经营性设施建设投入,改善项目经营环境。 3、 甲方支持合资公司引进美术、文体、创作、拍卖、汽车工业艺术设计等项目,并将开发区城市配套文化产业项目优先引入数字创意产业园。甲方同意由经开投资公司所属武汉经开文化创意产业园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对合资公司项目提供上述配套设施建设、招商和管理运营等方面 的服务。 4、 为保证项目公益性文化设施有效发挥公益属性,同时满足合资公司合理的经济效益要求,甲方原则同意对项目内公益性文化设施给予经常性财政补贴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5、 乙方支持合资公司将乙方已有或将组建的运营支撑(Boss)、智能缓存、客户服务(含呼叫中心)、全业务等平台,节目媒资公司、广电支付公司、干线网络运营公司、培训学院等项目引入园区。同时,乙方发挥自身产业优势,吸引广电、信息、电子、软件等相关高科技企业入驻园区,努力形成广电数字研发营销中心及产业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