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方案 样本条款

发行方案. 指采用簿记建档方式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范文件而制定,对簿记建档各项操作做出具体安排,并作为发行文件组成部分向市场公开披露的说明文件。
发行方案. 上市公司拟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支付交易对价 27,703.20 万元,占标的资产交易价格 39,576.00 万元的 70%。
发行方案.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以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及支付本次交易部分相关费用等。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5,982.30 万元,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价的 100%。 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和实施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生效和实施互为前提条件,但最终募集配套资金实施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发行方案. 上市公司拟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支付交易对价 27,703.20 万元,占标的资产合计交易价格 39,576.00 万元的 70%。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在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本次发行将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叶德智、叶德明、高金全、罗蜂、戴建东、龙平、黄敏、潘世高、左英、郭俊、周发能、何万里共计 12 名柏克新能 股东;张宏利、张骜、曾琳、曾耀国、张杰、谢行知、李健财共计 7 名精一规划股东。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审议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为兼顾各方利益,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市场参考价 为上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26.30 元/股,该价格的最终确定尚须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发行方案.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7,700.00 万元,且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其中 7,665.30 万元用于支付柏克新能 51%股权的现金对价部分,4,207.50 万元用于支付精一规划 51%股权的现金对价部分,5,000.00 万元按柏克新能本次交易的评估值向其增资用于募投项目,余下 827.20 万元用于支付中介机构费用等。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在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上市公司拟通过询价的方式,向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根据《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市场询价的情况最终确定。 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7,700.00 万元,最终发行数量以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7,700.00 万元)除以发行股份的价格确定,且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总股本的 2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股份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或发生股份回购注销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发行方案. 1、发行方式 凯撒旅游拟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包括海航旅游、凯撒世嘉投资公司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发行方案. 3.1 发行方式:甲方拟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包括乙方在内的不超过 10名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发行方案. 3.1 发行方式:甲方拟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向配套资金认购方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发行方案.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及中介机构费用。
发行方案. 上市公司拟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对价 5,982.30 万元,占交易价格 11,730.00 万元的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