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样本条款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以下情形,按规定进行变更: (1) 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 (2) 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 (3) 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4) 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5) 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6) 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其工程总量的 / %,关键项目: / ,单价调整方式: / 。(如不调整,空格处均打“/”)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以下情形,按规定进行变更: (1) 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 (2) 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 (3) 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4) 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5) 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6) 减少合同中项目的工程量的结算单价不变。增加合同中项目的工程量超过合同工程总量的 15%时,增加的 15%(含)以内部分工程量的单价仍按投标价确定,超出 15%部分的工程量按以下方式确定单价: 按现行水利工程造价管理规定进行组价,将组价乘以投标报价系数,作为结算单价;具体组价方法为:参考水利部颁布的现行有关预算定额和安徽省相应补充定额,上述定额不含的,参照其它行业现行预算定额;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采用投标价格水平;有关费率及工程单价编制按水利部和安徽省有关现行规定执行。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1) 增加或减少合同中项目的工程量按《古蔺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古府发〔2017〕4 号执行。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应当进行变更的其他情形: / 。 发包人违背通用合同条款15.1(1)目的约定,将被取消的合同中的工作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的,承包人可向监理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28 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应当赔偿承包人损失(包括合理的利润)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其他责任。承包人应当按通用合同条款第23.1.1(1)目的约定,在上述28 天期限到期后的28 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按通用合同条款第23.1.1(2)目的约定,及时向监理人递交正式索赔通知书,说明有权得到的损失赔偿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损失赔偿金额应当包括被取消工作的合同价值中所包含的承包人管理费、利润以及相应的税金和规费。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其工程总量的 / %,关键项目: / ,单价调整方式: / 。(说明:如不调整,空格处均填“/”)

Related to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加或 减少,承包人不得因此拒绝施工。

  • 承保范围 一、 本附加合同的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主合同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相同。

  • 活動内容 本業務従事者は、技術協力プロジェクトの仕組み及び手続を十分に把握の上、他調査団員と協議・調整しつつ、担当分野に係る協力計画策定のために必要な調査及び分析に係る各種業務を行う。 留 意 事 項 【業務担当分野/評価対象者】

  • 业务范围 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 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1. 开标后,评标小组首先对投标书的完整性、符合性、响应性等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将不进入评标范围。评标专家组以开标、审标、询标情况为基本依据,对有效的投标书及其投标人按评标内容进行分析、评议,先评技术标再评商务标。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由评委集体讨论决定。 2. 按照得分高低,依次确定各培训项目的中标单位。

  • 個別項目減價及違約金之合計,以標價清單或詳細價目表該項目所載之複價金額為限 依契約價金總額結算給付者,未列入標價數量清單之項目或數量,其已於契約載明應由廠商供應或為廠商完成履約所必須者,仍應由廠商負責供應,不得據以請求加價。如經機關確認屬漏列且未於其他項目中編列者,應以契約變更增加契約價金。

  • 温度范围 10℃~-25℃

  • 保险费 投保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

  • 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1. 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2. 当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差错给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需要进行赔偿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双方承担的责任,经确认后按以下条款进行赔偿: (1) 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双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尚不能达成一致时,按基金管理人的建议执行,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财产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2) 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公告,而且基金托管人未对计算过程提出疑义或要求基金管理人书面说明,基金份额净值出错且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损失的,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资者或基金支付赔偿金,就实际向投资者或基金支付的赔偿金额,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照管理费和托管费的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 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虽然多次重新计算和核对,尚不能达成一致时,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对外公布,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4) 由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申购或赎回金额等),进而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而引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财产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3. 由于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有关会计制度变化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而造成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或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 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