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使用性及變更 样本条款

可供使用性及變更. (a) 借款人確認,將按本公司全權及絕對酌情決定提供貸款,並在各方面均未作出任何承諾。本公司可絕對酌情決定拒絕貸款項下的任何提取。 (b) 借款人確認,本公司可於任何時間不時全權及絕對酌情決定中止、撤銷、終止、覆核、修改、削減、增加、取消、補充或以其他方式變更貸款或貸款通知書的任何條款及細則,毋須提前通知亦毋須向任何人士承擔責任,而借款人須同意受其約束。 (c) 本公司仍根據借款人向本公司披露的資料及現行的政治、經濟、稅務、財政及不動產業市場狀況批予借款人本貸款服務。本公司保留在任何時 候取消本貸款服務之權利及/或要求借款人於收到本公司之通知後立即償還貸款連同利息及其他款項並對借款人無需負上任何責任如 :- (i) 借款人的財政狀況或業務或相關狀況發生改變而本公司認為可能會有不利影響借款人履行或遵守貸款通知書及/或法定押記內的任何責任的能力;或 (ii) 本公司基於下述原因認為可能導致按揭物業的市場價格或價值受到嚴重損耗或其他情況在法定押記之價值或其效能可能會有不利影響 :- (1) 發生任何財政、政治、經濟、法律、稅務或不動產業市場狀況的改變;或 (2) 發生任何天災,災難或緊急事故;或 (iii) 已變成違法、非法或其他情況使借款人或本公司不可能履行或遵守各自於貸款通知書及/或法定押記內的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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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契約變更 一、 甲方於必要時,得於契約所約定之範圍內通知乙方變更契約。乙方於接獲通知後,應向甲方提出履約標的、履約期限或其他契約內容變更之相關文件。

  • 申购、赎回和基金转换的资金清算 1、 T 日,投资者进行基金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分别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并进行核对;基金管理人将双方盖章确认的或基金管理人决定采用的基金份额净值以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形式传真至相关信息披露媒体。 2、 T+1 日, 注册登记机构根据 T 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申购份额、赎回金额及转换份额,更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据库;并将确认的申购、赎回及转换数据向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传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根据确认数据进行账务处理。

  • 契約變更及轉讓 (一) 機關於必要時得於契約所約定之範圍內通知廠商變更契約(含新增項目),廠商於接獲通知後,除雙方另有協議外,應於 10 日內向機關提出契約標的、價金、履約期限、付款期程或其他契約內容須變更之相關文件。契約價金之變更,其底價依採購法第 46 條第 1 項之規定。

  • 決標文件及其變更或補充 契約本文、附件及其變更或補充。

  • 目的及目标 长者地区中心及长者邻舍中心的最终目标是协助长者在社区过着健康、受尊重及有尊严的生活,强化他们积极及有所贡献的角色,并凝聚公众力量,共同建立一个关怀长者的社区。

  • 电子响应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应按照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使用CA进行签字、盖章。 说明:若涉及到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可将文件签字页先进行签字、扫描后导入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或签字处使用电脑打字输入。

  • 其他权益 这部分讲的是您所拥有的其他相关权益。

  • 资料来源 IHS Markit

  • 合作机制 为顺利推进双方战略合作,加强沟通衔接,及时研究解决双方合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合作新途径、新方式,保证各合作项目的贯彻落实,双方同意建立合作机制。 1、 建立高层领导沟通 为保障合作顺利进行,双方将建立高层沟通机制,定期会晤交流,听取具体合作进展汇报,及时解决合作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巩固和推动双方合作。

  • 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资金清算、数据传递及托管协议当事人的责任 1、 托管协议当事人在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中的责任 基金的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和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进行申购和赎回申请,由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和登记,基金托管人负责接收并确认资金的到账情况,以及依照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来划付赎回款项。 2、 开放式基金的数据传递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 14:00 之前将前一个开放日经确认的基金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以书面形式并加盖业务专用章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应对传递的申购、赎回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3、 开放式基金的资金清算 基金申购、赎回等款项采用轧差交收的结算方式,净额在最晚不迟于 T+3日上午 11:00 前在基金管理人总清算账户和资产托管专户之间交收。 如果当日基金为净应收款,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查收资金是否到账,对于未准时到账的资金,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划付。对于未准时划付的资金,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划付,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后果严重的基金托管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如果当日基金为净应付款,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时进行划付。对于未准时划付的资金,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划付,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后果严重的基金管理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