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銷商 样本条款

分銷商. 本公司與管理公司已委任Manulife Investment Management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Manulife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MIMIHL」)的全資附屬公司,而該母公司本身又是世界最大的保險公司之一Manulife Financial Corporation(「宏利金融」)的全資附屬公司)為分銷商,就股份在國際上出售,轉換、贖回及推銷向本公司與管理公司提供分銷商服務。 宏利金融為國際性主要的金融服務集團,協助人們更加容易作出決定,達致更美好生活。集團主要以恆康 (John Hancock) 於美國、並以宏利名義於其他地區營運,超過155 年來為個人、團體及機構提供理財意見、保險以及財富及資產管理方案,照顧客戶需要。於2021 年9 月30 日,宏利金融及其子公司管理及提供行政服務的資金14,000 億加元。 宏利金融在多倫多證券交易所、紐約證券交易所及菲律賓證券交易所的股份代號為「MFC」,在香港交易所的股份代號則為「0945」。宏利金融之詳情可參見xxx.xxxxxxxx.xxx 網頁。 就各子基金委任的投資管理人及╱或分投資管理人,請參閱附錄一。
分銷商. 基金經理已委任分銷商作為分銷商或配售代理。 基金經理與分銷商之間的分銷協議或配售協議(統稱「分銷協議」)應繼續有效,直至任何一方根據相關分銷協議所載的條款及條件予以終止。 基金經理應就在分銷商(及其各董事、高級職員、僱員及代理)沒有任何有關重大過失、故意違約、欺詐或不真誠的情況下,因履行其義務及職責而產生或與之有關而可能作出或引起或分銷商(及其任何董事、高級職員、僱員及代理)直接或間接承受或產生之任何及所有索償、法律程序、損害、損失、債務、成本及開支(包括由此引起或附帶的法律及專業費用及開支)作出彌償保證、一直作出有關彌償及使各分銷商(及其各董事、高級職員、僱員及代理)免受損害。 根據分銷協議,分銷商可不時委任一位或以上副分銷商或配售代理,以履行及/或行使分銷協議項下的所有或任何職能、權力、酌情權、職責及義務,惟須取得基金經理的事先批准。各分銷商應負責於挑選及監督有關副分銷商或配售代理時採取合理的謹慎措施。
分銷商. 龍騰基金已根據管理公司協議之條款委任 Lemanik Asset Management S.A.爲全球分銷商(「全球分銷商」)。 在管理公司協議條款下,全球分銷商有權為龍騰基金或特定子基金委任分銷商(以充分將該等委任告知董事會為前提),並釐定其交易程序。 在與南方東英資産管理有限公司所簽訂之分銷協議下,作爲香港分銷商,南方東英資産管理有限公司有權為龍騰基金或特定子基金委任分銷商(以充分將該等委任告知董事會和全球分銷商為前提),並釐定其交易程序。 作爲分銷商,南方東英資産管理有限公司可在董事會同意且相關情況已充分告知全球分銷商後根據本香港發行章程在專業投資者、機構投資者提出相關股份申購或經由金融中介者提出相關股份申購時提供合約交收。
分銷商. 本公司將應要求提供有關現行分銷商的詳細資料。 PricewaterhouseCoopers Société Cooperative 2, rue Gerhard Mercator B.P. 1443 L-1014 Luxembourg Luxembourg ELXXXXXX XXXX XRUSSEN, société anonyme 2, place Winston Churchill L-1340 Luxembourg Luxembourg 已審核的年報可供股東於本公司的註冊辦事處索取,並可於以下網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閱覽。本公司亦可將簡化版年報(包含業務活動報告、核數師報告及有關淨資產、營運及淨資產變更的報表)按股東的註冊地址發給股東,惟完整報告須於本公司的註冊辦事處供股東免費索取。 下列文件可於本公司的註冊辦事處免費索取:  公司組織章程;
分銷商. 管理人可委任一名或多名分銷商以推銷、促銷、銷售及╱或分銷一項或多項基金的單位,以及接收認購、贖回及╱或轉換單位的申請。 倘申請人透過中介機構提出認購單位申請,單位或會以中介機構或中介機構的代名人公司的名義登記。在此項安排下,申請人將依賴以其名義代為登記單位的中介機構代其行事。由於中介機構 (或其代名人)為有關基金的單位持有人,因此管理人及受託人概不負責相關申請人與中介機構之間有關單位認購、持有及贖回的任何安排及任何相關事項,以及可能由此產生的任何成本或損失。然而,管理人在遴選及委任中介機構時將採取合理的謹慎。 投資者若透過中介機構認購、贖回及╱或轉換單位,務請留意該中介機構接收認購、贖回或轉換指示的交易截止時間或會較早。投資者務請留意相關中介機構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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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财产的保管及处分 1、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

  • 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财产,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和基金销售机构以其自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的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分。

  • 補償条項 第2条(保険金を支払う場合)

  • 处理器 不低于G3260(Pentium dual-core 3.3G 3M缓存) 2、主板芯片组:不低于Intel MATX H81 主板 3、内存:2G DDRIII 4、显卡、声卡:集成高性能显卡、集成声卡; 5、硬盘:SATA2硬盘500G(7200转);具有硬盘数据备份及恢复认证、硬盘减震认证、硬盘保护认证,并提供厂家盖章的相关技术证明文件; 6、光驱:DVD 7、显示器:建议与主机同一品牌,低辐射19寸WLED液晶显示器或以上 8、网卡:主板集成Marvell 88E8111千兆网卡,支持PXE和WAKE ON LAN(WOL); 9、机箱、电源:≥110V/220V/180W高效节能电源,立式机箱≤20L; 10、键盘/鼠标:USB光电鼠标1000DPI,防水功能键盘; 11、I/O:6个(前2后4)USB分离设计(USB接口两两间距不小于2CM)的USB接口,2个原生非转接的PS2接口,1个RJ45接口,1个VGA接口,前2后3音频,内置4个Sata接口; 12、硬盘保护功能:要求提供原厂同一品牌远程管理软件,实现U盘管理、远程终端维护、补丁管理、批量软件分发、应用程序管理等功能,具有原厂网络同传、硬盘还原功能:支持高速网络同传、断点续传、硬盘保护功能、自动分配 IP功能、故障自动排查功能;主板集成网络同传功能,免除逐台安装系统和配置网络的繁琐;也可指定某一独立磁盘网络同传、自动分配 IP 和机器名;网络化管理,软件分发,文件(夹)传输,实现软件的统一安装、升级,提高工作效率;远程修改硬盘还原参数,远程指定启动分区,远程开机关机; 便捷控制客户端光驱、软驱、USB输入输出设备,自由掌控机器使用权限;自动还原 BIOS 信息; 13、产品质量保证:投标人所投计算机生产厂家通过ISO 19001-2000客户服务管理体系认证、CCCS-OP认证、COPC和HDI服务认证,并提供厂家盖章的相关认证证明文件; 14、售后服务:电脑生产厂家在肇庆市设有专业的厂家维修站(以在原厂商网站上查询并打印出来加盖原厂印章为准),承诺整机三年免费上门保修;生产厂家服务承诺“2×2×365”(2小时响应,第2自然日修复, 365天全年无休),承诺7天×9小时工作制(维修站营业时间为每周一至周日,每天9小时,节假日照常),厂商维修站在接到报修诉求后,以当天开始计算,最迟在第二个自然日(非工作日)内免费上门修复故障。 提供电脑技术规格差异表原件(须加盖制造商及投标人法人公章)。 1台

  • 說 明 一、 依主辦機關○○年○○月○○日公告之○○案招商文件(以下簡稱招商文件),包括其補充文件辦理。

  • 保險費之交付 要保人應於本保險契約訂立時,向本公司所在地或指定地點交付保險費。要保人於交付保險費時,本公司應給與收據或繳款證明或委由代收機構出具其它相關之繳款證明為憑。除經本公司同意延緩交付外,對於保險費交付前所發生之損失,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 其他資料 除了本《協議》外,服務營辦者亦須遵守相關《服務規格》所載列的規定/承諾,以及服務營辦者建議書和補充資料的內容(如有的話)。如這些文件內容出現矛盾,則以本《協議》為準。社署會密切監察服務營辦者有否遵守所有上述文件的規定。

  • 信息文本的存放与备查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将招募说明书、定期报告等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并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查询和复制要求。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为文本存放、基金份额持有人查询有关文件提供必要的场所和其他便利。

  • 产品登记编码 Z7001021000871】

  • 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eijing Tongtech Co., Ltd. 成立日期 1997.08.11 上市日期 2014.01.28 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东方通 股票代码 300379 法定代表人 黄永军 董事会秘书 徐少璞 总股本 455,273,832股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路口000号主楼000室(园区)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0号数码大厦X座00层 经营范围 技术推广;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455,273,832股,股本结构为: 流通股 427,716,893 93.95% 限售股 27,556,939 6.05%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股) 黄永军 36,190,823 7.95% 27,143,117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股)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 16,538,906 3.63% 朱律玮 0,000,000 1.72% - 朱海东 7,403,031 1.63% - 吴志辉 0,000,000 1.28% - 李惠敏 0,000,000 1.10% - 宁波市星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413,800 0.75% - 注:上述股东中,股东吴志辉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5,498,339股;股东李惠敏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5,024,000股;股东邓强通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683,112股;股东宁波市星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413,800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