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收費及費用 样本条款

其他收費及費用. 9.6.1 初次收費、贖回費和轉換費 雖然本公司可從投資者繳付的任何認購款項中扣取最高為6% 的初次收費,但現時對I 類別、I2類別、I3 類別、I4 類別、I5 類別、I6 類別、J 類別及W 類別股份的股東並無收取上述初次收費。對各債券基金S 對沖類別股份的所有申請收取最高為認購款項3.5% 的初次收費。亞洲短期債券基金對AA 累積類別、AA ﹙新加坡元對沖﹚累積類別、AA ﹙美元﹚每月分派(G) 類別、AA ﹙港元﹚每月分派(G) 類別、AA ﹙澳元對沖﹚每月分派(G) 類別、AA ﹙人民幣對沖﹚每月分派(G) 類別及AA﹙新加坡元對沖﹚每月分派(G)類別股份的所有申請收取最高為認購款項3%的初次收費。對AA 類別組﹙亞洲短期債券基金的AA 累積類別、AA ﹙新加坡元對沖﹚累積類別、AA ﹙美元﹚每月分派(G) 類別、AA ﹙港元﹚每月分派(G) 類別、AA ﹙澳元對沖﹚每月分派(G) 類別、AA ﹙人民幣對沖﹚每月分派(G) 類別及AA ﹙新加坡元對沖﹚每月分派(G) 類別股份除外﹚、R 類別組、 P 類別組及S 類別組(S 對沖類別股份除外)股份的所有申請將收取最高為認購款項5% 的初次收費。 AA 類別組、I 類別組、I2 類別組、I3 類別組、I4 類別組、I5 類別組、I6 類別組、P 類別組、S 類別組、J 類別組以及W 類別組股份目前免收贖回費。 除非與有關的股東另有商定,否則,對本公司或分銷商收到的所有轉換請求,將會徵收不超過正被贖回的股份應付的全部贖回價1% 的轉換費用。
其他收費及費用. 9.6.1 初次收費、贖回費和轉換費 雖然本公司可從投資者繳付的任何認購款項中扣取最高為6% 的初次收費,但現時對I 類別、I2 類別、I3 類別、I4 類別、I5 類別、I6 類別及J 類別股份的股東並無收取上述初次收費。對各債券基金S 對沖類別股份的所有申請收取最高為認購款項3.5% 的初次收費。對AA 類別組、R 類別組、 P類別組及S類別組(S 對沖類別股份除外)股份的所有申請將收取最高為認購款項5%的初次收費。 AA 類別組、I 類別組、I2 類別組、I3 類別組、I4 類別組、I5 類別、I6 類別、P 類別組、S 類別組以及J 類別股份目前免收贖回費。 除非與有關的股東另有商定,否則,對本公司或分銷商收到的所有轉換請求,將會徵收不超過正被贖回的股份應付的全部贖回價1% 的轉換費用。
其他收費及費用. 9.6.1 初次收費、贖回費和轉換費 雖然本公司可從投資者繳付的任何認購款項中扣取最高為6% 的初次收費,但現時對A、HI、I 類別、I3 類別、I4 類別及J 類別股份的股東並無收取上述初次收費。對各債券基金S 對沖類別股份的所有申請收取最高為認購款項3.5% 的初次收費。對AA 類別組、R 類別組、I2 類別組、P 類別組、S 類別組(S 對沖類別股份除外)及T 類別股份的所有申請將收取最高為認購款項5% 的初次收費。 投資者如在認購的A類別股份後首兩年內贖回其有關股份,會被徵收最高為贖回價1% 的贖回費。此舉乃為阻止以子基金作為短期投機。因此,投資者如持有其A 類別股份兩年或以上,則毋須繳付任何銷售費或贖回費。不過,本公司可能在日後(經給予股東和存管處至少三個月事先通知)增加或(毋須經任何事先通知)降低或豁免贖回費。在任何情況下,贖回費用最高不會超過贖回價的 1%。AA 類別組、I 類別組、I2 類別組、I3 類別組、I4 類別組、P 類別組、S 類別組以及HI、J 及T類別股份目前免收贖回費。 除非與有關的股東另有商定,否則,對本公司或分銷商收到的所有轉換請求,將會徵收不超過正被贖回的股份應付的全部贖回價1% 的轉換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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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保險 本保險契約承保範圍內之賠償責任,如有其他保險契約亦加以承保時,本公司對於被保險人之損失金額以本保險契約所載之保險金額對於全部保險金額之比例為限。

  • □其他 7.偽造或變造契約或履約相關文件,經查明屬實者。

  • 基金管理人应至少于首次执行投资指令之前两个工作日将上述资料书面发至基金托管人,保证基金托管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核 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上述资料后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确认收到上述资料。

  • 内 容 Ⅰ.報酬 業務を実施・完成させることに対する報酬 Ⅱ.直接経費 (1)旅費(航空賃) 本邦又は第三国から対象国への航空賃 (2)現地関連費 ① 旅費(日当・宿泊費) 業務従事者にかかる日当・宿泊料などの旅費 ② 一般業務費(現地支出分) 現地通訳費、車両関連費等の現地で支出する直接経費

  • 其他约定 1、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内,中国和理财产品涉及的外币发行国(地区)、投资市场所在国(地区)的法定节假日、理财产品规定的节假日及周六和周日为非银行工作日,如本协议项下相关日期为非银行工作日,则应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

  • 赎回费率 (1)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D<7 1.50%

  •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90% 沪深 300 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依据国际指数编制标准并结合中国市场的实际情况编制的沪深两市统一指数,科学地反映了我国证券市场的整体业绩表现,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市场代表性,业内也普遍采用。因此,沪深 300 指数是衡量本基金股票投资业绩的理想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也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的首只债券类指数。样本由银行间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市场的国债、金融债券及企业债券组成,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每日计算并发布中证全债的收盘指数及相应的债券属性指标,为债券投资者提供投资分析工具和业绩评价基准。该指数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对异常价格和无价情况下使用了模型价,能更为真实地反映债券的实际价值和收益率特征。 根据本基金设定的投资范围,以 10%的沪深 300 指数和 90%的中证全债指数构建的复合指数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符合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更改指数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 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 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如果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所参照的指数在未来不再发布时,基金管理人可以 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选取相似的或可替代的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参照指数,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其他资料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 资金来源限制 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本理财产品 巨额赎回限制 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对本理财产品的合计预约赎回和在开放日合计赎回总份额扣除有效申购总份额后的差额(净赎回份额)超过赎回确认日上一日产品总份额的10%时,产品管理人有权启动巨额赎回限制条款,详见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七、申购和赎回”的第(七)部分“巨 额赎回限制”。 业绩比较基准及测算 投资者认购本理财产品时,业绩比较基准为【4.60】%(年化)。业绩比较基准用年化收益率表示,是产品管理人基于产品性质、投资策略、过往经验等因素对产品设定的投资目标,仅用于评价投资结果和测算业 绩报酬,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不构成产品管理人对本理财产品收益的承诺或保障。 业绩比较基准测算: 业绩比较基准由产品管理人依据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资产配置计划,并综合考虑市场环境等因素测算。 本理财产品为【混合类】产品,【根据市场不同阶段的变化在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权益类资产中灵活配置资金,同时适当参与以对冲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固定收益类资产部分主要投向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权益类资产方面,主要投向股票及股票型基金】。以产品【投资现金等高流动性资产仓位0-20%,同业存单、存款、信用债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仓位50%-80%,股票(含优先股)或衍生品仓位0%-20%,公募基金 0%-30%(含权益型基金),杠杆比例110%】为例,业绩比较基准参考本产品发行时已知的【沪深300指数收益率】、【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期限匹配的非标资产收益率】,考虑本理财产品综合费率、资本利得收益并结合产品投资策略进行测算得出。(产品示例仅供参考,具体投资比例可根据各类资产的收益水平、流动性特征、信用风险等因素动态调整,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策略详见产品说明书 “二、理财产品投资”部分。) 本产品成立后,产品管理人将在每个封闭期开始前根据当时已知的监管政策、市场环境等测算业绩比较基准。如新测算的业绩比较基准与前一封闭期业绩比较基准不同,产品管理人将在每个预约周期首日的前 【3】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应信息披露渠道披露下一封闭期业绩比较基 准。 赎回款项到账日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赎回款项于理财产品赎回确认日后【3】个工作日内到账。在触动巨额赎回限制时,赎回款项的支付按照“七、申购和赎回”的第(七)部分“巨额赎回限制”的规定处理。理财产品赎回 确认日至赎回款项到账日期间不计利息。 理财产品费用 固定管理费:【0.18】%(年化)销售服务费:【0.45】%(年化)托管费:【0.02】%(年化) 认购费、赎回费:【0.00】%申购费:【0.00%】 因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而产生的费用:本理财产品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如因投资该类资产而产生资产服务费或项目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将在实际发生时按照实际发生额支付。 其他:1、投资账户开立及维护费、交易手续费、资金汇划费、清算 费;2、与产品相关的审计费、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执行费、信息披露费;3、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等,在实际发生时按照实际发生额支付。 上述产品费用详见“五、理财产品费用”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