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样本条款

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合伙协议应列明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根据《杭州工银硕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对全体合伙人负责;不参加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根据《深圳金晟硕瑞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截至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普通合伙人金晟投资担任金晟硕瑞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排他地拥有合伙企业投资业务以及其他活动之管理、控制、运营、决策的权力,该等权利由普通合伙人直接行使或通过其委派的代表行使。执行事务合伙人接受有限合伙人的监督。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根据《温州辉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对全体合伙人负责;不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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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要内容 协议分保合同是全险种再保险比例分保合同,本公司按约定的比例向人保香港分出保费,人保香港按约定的比例向本公司摊回分保费用与摊回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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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合同适用范围 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教学仪器设备、医疗仪器设备、广播电视仪器设备、体育器材、音响乐器、药品、服装、印刷设备和印刷品等政府采购项目(协议供货除外)适用于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