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费用. 技术开发费用总额为 1,100 万美元,按以下研究开发进度分期支付:
(1) 协议生效执行,公司向 PLI 支付 200 万美元;
(2) PLI 交付用于检测的配体,公司向 PLI 支付 100 万美元;
(3) PLI 交付用于生产工艺的配体,公司向 PLI 支付 100 万美元;
(4) 应用 PLI 技术的产品首次商业销售给美国客户,公司向 PLI 支付 200 万美元;
(5) 应用 PLI 技术的产品首次商业销售给欧洲客户,公司向 PLI 支付 200 万美元;
(6) 应用 PLI 技术的产品首次商业销售给日本客户,公司向 PLI 支付 200 万美元;
(7) 应用 PLI 技术的产品首次商业销售给中国客户,公司向 PLI 支付 100 万美元。
合作费用. 合作区域独家代理许可费按许可生效区域单独计算。独家代理许可费应于双方达成许可生效区域合作协议且标的药品在中国获准上市后支付。公司参考合作区域人口数 (以世界卫生组织官方数据为准)与迈博太科确定合作区域独家代理许可费。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与迈博太科已确定巴西独家代理许可费,其余区域的独家代理费尚未确定,预计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合作费用. 1. 投制协议》的合作费用 双方将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就本协议项下的合作内容订立独立的协议及相关附属协议,载明投资金额、投资比例、投资回报分配、付款方式及安排的其他细节。上述具体协议的条款将经双方公平协商后按具体情况并按照公平合理的标准制定,将考虑可用资源(包括知识产权)及财务投入(投资金额、其他成本及开支等)等多种因素。
2. 宣发协议》的服务费
(1) 服务接收方应就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向服务提供方支付服务费,服务费将按具体情况逐个案例及按公平合理基准确定。
(2) 电影及电视剧宣传服务的服务费将以服务提供方对宣传工作的资源贡献为参考因素予以制定。
(3) 电影及电视剧发行服务的服务费应按具体情况根据协议的标准或届时各方 协商一致的其他公平合理的标准另行签署协议确定。
合作费用. 科兴制药支付苏州东曜首付款及研发里程碑款分别为1,000万元人民币和2,000万元人民币,研发里程碑款根据协议约定分笔支付。 科兴制药根据标的药品在所有合作区域内累计净销售额支付苏州东曜销售里程碑款及销售提成,按许可协议约定的阶梯式付款条款,科兴制药可能支付苏州东曜最大销售里程碑款3.8亿元人民币,以及两位数至高个位数百分比的销售提成。
合作费用. 1. 甲方应在在第一建设阶段期间向乙方提供总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建设经费,且第一期到账经费不低于50万元,按20XX-20XX年分别投入50万元、50万元、50万元、25万元和25万元(参考),用于联合研发中心软硬件开发平台的投入,具体包括:组织和参加各类学术会议、奖励教师和学生相关研究成果,购置实验设备、原料、消耗品、劳务和差旅支出。
2. 甲方建设经费应在每年的2月28日前汇款到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乙方收款账户资料如下: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广州暨南大学支行 户 名:暨南大学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000号 银行帐号:3602015819100000858 税号: 1210000045541439X9
合作费用. 1) 双方销售业务合作产生的费用和结算方式以双方另行签订的《海外代理经销合同》约定为准。
2) 双方委托研发及生产合作产生的费用和结算方式以双方另行签订的《研发及生产合作合同》约定为准。
合作费用. 双方基于本协议描述的合作内容所发生的费用,根据具体内容另行协商并签订具体的合作协议共同遵守。
合作费用. 1. 乙方向甲方支付合作费用,具体金额、支付方式和期限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合作费用后,向乙方提供共享单车投放、运营和管理的必要条件和协助。
合作费用. 双方在本协议框架下的具体合作,由甲方与具体服务实际提供方另行签署具体服务协议,对应服务费用按具体服务协议约定执行。 双方确认,乙方及(或)乙方指定关联公司为本框架协议项下具体服务的实际提供方,具体服务项下所收取的费用(如有)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及其指定关联公司。
合作费用. 宣传推广费用总金额 150000 元(大写:拾伍万元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 日内甲方支付合同费用首款 9 万元,合同期结束待甲方对项目验收后 1 个月以内,甲方向乙 方支付合同余款 6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