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情况 样本条款

合同签订情况. 2016 年 9 月 29 日,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售电方,与购电方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输电方国家电网公司在 《2014-2016 年度三峡水电站购售电及输电合同》的基础上签订了 《2016 年度三峡水电站购售电及输电补充协议》。 根据协议约定,2016 年度合同电量为 135.70 亿千瓦时。合同电量上网电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1101 号文件精神执行。
合同签订情况. 2021 年 12 月 9 日,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售电方,与购电方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签订了《2021-2025 年度三峡水电站购售电合同》。
合同签订情况. 近期,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售电方,与购电方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输电方国家电网公司签订了《2014--2016 年度 三峡水电站购售电及输电合同》和《2014 年度三峡水电站购售电及输电补充协议》。 根据《2014--2016 年度三峡水电站购售电及输电合同》的约定, 2014--2016 年各年度合同电量按照国家有权部门对三峡水电站电能 消纳的规定确定,并在各年度补充协议中予以明确。根据《2014 年度三峡水电站购售电及输电补充协议》的约定,2014 年度年合同电量为 136.4 亿千瓦时。合同电量上网电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1101 号文件精神执行。
合同签订情况. 鉴于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售电方已将其拥有并经营管理的澜沧江上游水电站(包括苗尾、大华桥、黄登、里底、乌弄龙五座水电站)并入南方电网公司经营管理的电网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滇西北送广东专项工程输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575 号)《关于澜沧江上游水电站送电广东价格有关事项的会议纪要》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作为售电方,与购电方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输电方一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输电方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签订了《2021-2023年澜沧江上游水电站送电广东购售电合同》。
合同签订情况. 近日,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级子公司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棒杰”)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佳伟创”)及其全资子公司常州捷佳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捷佳创”)签订了《采购合同》,扬州棒杰拟向捷佳伟创及其全资子公司常州捷佳创采购高效光伏电池片相关生产设备,全部用于公司扬州市 10GW 高效光伏电池片项目。上述设备采购合同属于日常经营性重大合同,本次合同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合同签订情况. 2021 年 12 月 9 日,三峡金沙江川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宜宾向家坝电厂作为售电方,与购电方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签订了《2021- 2025 年度向家坝水电站购售电合同》。
合同签订情况. 2014 年 6 月 11 日,三峡金沙江川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宜宾向家坝电厂作为售电方,与购电方国家电网公司签订了《2014--2016 年度向家坝水电站购售电合同》。 2016 年 9 月 12 日,三峡金沙江川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宜宾向家坝电厂和国家电网公司在已签订的《2014--2016 年度向家坝水电站购售电合同》的基础上签订了《2016 年度向家坝水电站购售电补充协议》,约定了 2016 年度合同电量和 2016 年上网电价。
合同签订情况. 2019年12月11日,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灵”或“公司”)与瑞士CELEROTON AG公司(以下简称“CELEROTON”)签订了《联合开发和合作合同》。 鉴于CELEROTON是一家在超高速电驱系统设计和生产领域内的世界领先公司。其基础技术(磁悬浮轴承,气悬浮轴承,无传感控制)及其应用,如用于燃料电池的带空气轴承的涡轮压缩机。CELEROTON公司自2008年成立以来,以其突破性 的技术获得了多个奖项,并与世界各地的跨国公司密切合作。根据CELEROTON公 司开发的背景技术,CELEROTON公司有丰富的经验为客户企业提供独特的原型和 产品,以满足客户企业的要求。同时,金通灵是一家领先的风机和压缩机制造商, 拥有丰富的涡轮机械制造经验,计划在中国建立完整独立自主的生产流水线,在 销售区域内销售氢燃料电池压缩机。基于各自优势,双方决定就联合开发氢燃料 电池压缩机(含压缩机、电机及变频控制器)开展合作。 双方约定,在联合开发阶段公司将分阶段支付项目、专有技术转让总价(税后)788.51万瑞士法郎(按本公告日的人民币与瑞士法郎汇率测算,1瑞士法郎 =7.0929人民币元,支付税后总额为人民币5,592.82万元)。项目执行过程中所产生的工艺、方法、图纸、资料和发明专利等所有前景信息的所有权均归金通灵所有,CELEROTON于项目开始前已经拥有的工艺、方法、图纸、资料和发明专利等背景信息的所有权归CELEROTON所有,CELEROTON授权金通灵使用其背景信息,在授权期间,金通灵按约定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双方约定,本合同需要经过双方各自董事会的批准,并在合同生效之后60天内以书面形式确认。若不予批准,则本合同终止。根据上述约定,公司于2020 年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联合开发和合作合同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开始实施。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合同签订情况. 2020年2月2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林洋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林洋”)与Energy Care Holding Co. Ltd.,(以下简称“沙特ECC公司”或 “ECC”)签订了
合同签订情况. 2021 年 12 月 28 日,三峡金沙江川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永善溪洛渡电厂作为售电方,与购电方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签订了《2021-2025 年度溪洛渡右岸电站购售电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