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营情况及收益分配的原则 样本条款

合营情况及收益分配的原则. 1997 年 5 月 13 日,安徽皖通与总公司合营成立高界公司。高界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合营情况及收益分配的原则. 宣 广公司为安徽皖通与宣城公路管理公司成立的合作经营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718,800,000 元,其中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1,880,000 元,其余 为投资者的债权投资。根据约定, 本公司出资共计人民币366,600,000 元,分别占宣广公司注册资本及投资者债权性投资的51%。宣广公司合营期自成 立日(一九九八年七月二十五日)起三十年。 根据合作合同,宣广公司的全部收益(扣除行政费用及日常营运开支(不包括折旧及摊销)及税项 后)将优先分派于本公司,直至安徽皖通收回投资总额人民币 366,600,000 元。其后,收益将按双方出资比例分派。在宣广公司清算后,任何收益将按 安徽皖通与宣城公路管理公司于清算前注册资本的比例分派。此后,任何剩余的资产及管理权将无条件归宣城公路管理公司所有。根据该合同的规定,安徽皖通将于 收回投资总额人民币 366,600,000 元前确认宣广公司 100%的净利润及相等于 100%折旧摊销额确认投资收益的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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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益分配的原则 1. 理财产品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 2. 每一理财产品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 只有当理财产品份额净值高于面值时方可进行收益分配; 4. 理财产品收益分配后每份理财产品份额的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别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在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 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本基金的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申购或赎回开始前 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 擅自減省工料 其減省工料及所造成損失之金額,自待付契約價金扣抵仍有不足者,與該不足金額相等之保證金。

  • 協議解除 甲は、必要があるときは、乙と協議の上、この契約を解除することができる。

  • 合同修改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 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上海大界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 甲の損害賠償請求等) 甲は、乙が次の各号のいずれかに該当するときは、これによって生じた損害の賠償を請求することができる。

  • 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 損害賠償等 損害賠償の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