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营情况及收益分配的原则 样本条款

合营情况及收益分配的原则. 1997 年 5 月 13 日,安徽皖通与总公司合营成立高界公司。高界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合营情况及收益分配的原则. 宣 广公司为安徽皖通与宣城公路管理公司成立的合作经营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718,800,000 元,其中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1,880,000 元,其余 为投资者的债权投资。根据约定, 本公司出资共计人民币366,600,000 元,分别占宣广公司注册资本及投资者债权性投资的51%。宣广公司合营期自成 立日(一九九八年七月二十五日)起三十年。 根据合作合同,宣广公司的全部收益(扣除行政费用及日常营运开支(不包括折旧及摊销)及税项 后)将优先分派于本公司,直至安徽皖通收回投资总额人民币 366,600,000 元。其后,收益将按双方出资比例分派。在宣广公司清算后,任何收益将按 安徽皖通与宣城公路管理公司于清算前注册资本的比例分派。此后,任何剩余的资产及管理权将无条件归宣城公路管理公司所有。根据该合同的规定,安徽皖通将于 收回投资总额人民币 366,600,000 元前确认宣广公司 100%的净利润及相等于 100%折旧摊销额确认投资收益的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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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益分配的原则 1.理财产品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

  •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 擅自減省工料 其減省工料及所造成損失之金額,自待付契約價金扣抵仍有不足者,與該不足金額相等之保證金。

  • 協議解除 第 19 条 甲は、必要があるときは、乙と協議の上、この契約を解除することができる。

  • 合同修改 21.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 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上药控股有限公司

  • 认购数量 乙方拟认购的甲方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987.00万股(含本数),认购金额为不超过34,910.19万元(含本数)。乙方同意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前述股票。若本次认购的股票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本次发行核准要求予以调减,导致发行股数不足本协议约定数量的,则乙方认购金额及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若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东方通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其股票或权益发生变化的,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在调整后,乙方认购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股票数量应为整数,精确至个位数,如果计算结果存在小数的,舍去小数部分取整数。

  • 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 損害賠償等 第 23 条(損害賠償)

  • 基金费用的种类 中第 3-9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