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变更 样本条款
名称变更. 投标人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名称变更. 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名称变更. 2002 年 3 月 11 日,四川锦华 200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名称由“四川锦华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润锦华”),股票简称变更为“华润锦华”。
名称变更. 2009 年 3 月 13 日,深圳市国资委出具《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批复》(深国资委[2009]38 号),同意地铁公司更名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09 年 4 月 17 日,深圳市工商局核发此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4403011003589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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