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续收购计划. 本次收购后,沃达丰持有万特电气 18,641,639 股股份,占公众公司总股本的 30.93%,成为万特电气第一大股东。 收购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公众公司股份,增持方式可能为协议转让、竞价交易等方式收购万特电气股票。收购人在制定和实施上述后续计划时,将会严格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后续收购计划. 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不排除未来 12 个月内进一步增持咸亨股份的股份的计划。如果后续拟增持的,收购人在制定和实施上述后续计划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后续收购计划. 针对目标公司剩余的 34%股权,甲方承诺将在双方商定的合适时机发起新的 增持方案予以全部收购,增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股份进行换股、现金收购等。该 34%股权将以本次同等估值定价交易(即交易价为 4.5796 亿元人民币),具体增持方案届时另行商定。
后续收购计划. 根据宏明电子分别与彭军、刘新才、贺建权签署《关于株洲日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约定,彭军、刘新才与贺建权将合计持有的日望电子 2,141,000 股(占日望电子总股本的
后续收购计划. 根据宏明电子分别与彭军、刘新才、贺建权签署《关于株洲日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彭军、刘新才与贺建权将合计持有的日望电子 2,141,000 股(占日望电子总股本的 38.93%)限售股份,以每股价格 2.96 元(含税),在解除限制转让的条件后 7 个交易日内按照股转系统的业务规则转让给受让方。 本次收购完成后,宏明电子成为日望电子的控股股东。宏明电子将在本次收购完成之后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改选董事会,并重新通过董事会聘任日望电子相应的高级管理人员。除此之外,宏明电子承诺在成为日望电子控股股东后,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利用控股股东身份影响日望电子的独立性,保持日望电子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收购完成后,宏明电子将有效整合日望电子资源,强化管理效率提升产品销售,增强日望电子的持续盈利能力和长期发展潜力,提升公司价值和股东回报,为公司后续发展带来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