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不得松动、散落). 须编制目录,并逐页标明页码。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拒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投标的概不负责。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旁签署(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盖章、密封和上传至系统后生效,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2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响应文 件。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3.3.1 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执行。 3.3.2 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谈判保证金。
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元)
响应文件构成 15.1 响应文件由商务响应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二部分构成。
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 字样,副本可以用复印件。正本 0 份,副本 0 份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响应文件 1. 响应文件计量单位
响应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封面 项目编号:[230001]LYGC[XJ]202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