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文件编制. 5、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6、 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6.1 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相关说明,以及供应商与解放号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 磋商申请及声明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申请及声明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申请及声明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6.4 要求的规定进行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6.4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6.5 响应文件的编制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统一规定的格式(规定格式中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则必须盖章或签字),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添加调整。响应文件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6.6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等,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字样。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7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用档案袋或封套密封,封面并注明项目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地址、供应商全称等; 6.8 档案袋或封套内应纸质正本壹份、纸质副本贰份,并在投标截至时间前登陆南京市互联网 +软件交易服务平台上传电子版壹份(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盖章或签字的页面为PDF扫描件,其他未要求盖章或签字页面为Word或PDF格式)。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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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编制. 51、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62、 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6.1 2.1 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相关说明,以及供应商与解放号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2 2.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3 2.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 磋商申请及声明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申请及声明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申请及声明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6.4 要求的规定进行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 6.4 要求的规定进行确认 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6.4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2.4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供应商公章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6.5 响应文件的编制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统一规定的格式(规定格式中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则必须盖章或签字),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添加调整。响应文件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2.5 响应文件的编制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统一规定的格式(规定格式中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则必须盖章或签字),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添加调整。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6.6 2.6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等,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字样。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7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用档案袋或封套密封,封面并注明项目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地址、供应商全称等2.7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用档案袋或封套密封,封面并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地址、供应商全称等;
6.8 档案袋或封套内应纸质正本壹份、纸质副本贰份,并在投标截至时间前登陆南京市互联网 +软件交易服务平台上传电子版壹份(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盖章或签字的页面为PDF扫描件,其他未要求盖章或签字页面为Word或PDF格式)。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2.8 纸质响应文件一式 叁 份(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电子版响应文件 壹 份(供应商须在“线下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南京市互联网+软件交易服务平台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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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编制. 5、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6、 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6.1 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相关说明,以及供应商与解放号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 磋商申请及声明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申请及声明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申请及声明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6.4 要求的规定进行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6.4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6.5 响应文件的编制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统一规定的格式(规定格式中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则必须盖章或签字),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添加调整。响应文件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响应文件的编制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统一规定的格式(规定格式中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则必
6.6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等,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字样。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7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用档案袋或封套密封,封面并注明项目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地址、供应商全称等;
6.8 档案袋或封套内应纸质正本壹份、纸质副本贰份,并在投标截至时间前登陆南京市互联网 +软件交易服务平台上传电子版壹份(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盖章或签字的页面为PDF扫描件,其他未要求盖章或签字页面为Word或PDF格式)。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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