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文件递交. 17.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7.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2 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如因参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则按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17.3 代理机构不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 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一份。
响应文件递交. 12.响应文件递交
12.1 供应商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载明方式提交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提交响应文件的将被拒绝。
12.2 线上采购项目应登录评审管理系统并使用投标工具加密上传响应文件。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供应商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传输时间等因素,合理安排上传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评审管理系统不提供响应文件上传功能。供应商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磋商响应将被拒绝。
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递交,未密封的将被拒收。
响应文件递交. 2.9.1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9.2 采购代理机构届时派专人接收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 1. 截止时间:2024年8月 29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2. 递交地点:杭州市钱塘区临江街道红十五线与观十五线交叉口(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科研楼二楼开评标室)。
响应文件递交. (一) 响应文件递交 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5日9时00分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10时00分
响应文件递交. 20.1 供应商应在本章“响应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4 月 26 日 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 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12 月 10 日 9:30(北京时间)
2. 递交地点:杭州市凤起路 334 号同方财富大厦 14 楼 1407-1 室。
(1) 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响应文件各响应单位可以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建议用顺丰快递,地址:杭州市凤起路 334 号同方财富大厦 14 楼 1407-1 室,孙如汐收,0571-85864987)。
(2) 快递寄出后,请将快递底单拍照后发送邮件至 000000000@xx.xxx,邮件主题请注明 “XXX 公司关于 0625-21212B84 响应文件快递底单”,并在邮件中留下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以便查询及查收;同时请充分考虑快递时间,确保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
(3) 响应单位授权代表如未到现场参加开启响应文件活动的,报价记录、评审结果将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响应单位。采购结果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