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独立 发行人设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体系,与股东单位完全分离。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履行了合法的程序。
机构独立 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董事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各机构均依法独立行使各自职权。公司根据经营需要设置了相对完善的组织架构,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各部门进行明确分工,各部门依照规章制度和部门职责行使各自职能,不存在控股股东直接干预本公司经营活动的情况。
商 号 株式会社XXX.xxx 証券(英文名:XXX.xxx Securities Co.,Ltd.)関東財務局長(金商)第1629 号 本店所在 地:〒103-6026 東京都中央区日本橋2-7-1 東京日本橋タワー26 階電話番号 :0000-000-000 設 立:平成18 年12 月6 日 加入する協会:日本証券業協会(協会員番号1105) 一般社団法人金融先物取引業協会(協会員番号1145)日本投資者保護基金 日本商品先物取引協会 一般社団法人第二種金融商品取引業協会(協会員番号480)資 本 金:98 億円 主 な 事 業:金融商品取引業務 商品先物取引業務 商品投資関連業務(競走用馬)連 絡 先:カスタマーサポート ➚リーダイヤル:0000-000-000 土日を除く24時間受付 月曜午前7時〜土曜午前5時50分(夏時間) 月曜午前7時〜土曜午前6時50分(冬時間) ➚ァックス:00-0000-0000 E-mail:xxxxxxx-xxx@xxx.xxx.xxx 沿 革 平成18 年12 月 会社設立 平成19 年8 月 証券業登録(関東財務局長(証)第300 号) 平成19 年8 月 金融先物取引業登録(関東財務局長(金先)第181 号) 平成19 年9 月 金融商品取引業者登録 第一種金融商品取引業 (関東財務局長(金商)1629 号) 平成19 年10 月 FX スポット取引サービス取扱開始 平成19 年11 月 FX オプション取引サービス取扱開始 平成20 年6 月 CFD 取引サービス取扱開始 平成21 年7 月 DMM FX 取引サービス取扱開始 平成22 年3 月 DMM CFD 取引サービス取扱開始 平成23年1月 商品先物取引業者✰許可 平成24 年9 月 外為ジャパン FX(外国為替証拠金取引事業)を吸収分割により承継 平成24 年10 月 外為ジャパン CFD(店頭商品デリバティブ取引事業)を吸収分割により 承継 平成28 年5 月 プライバシーマーク✰付与事業者に認定 平成29 年6 月 第二種金融商品取引業登録 平成29 年8 月 DMM バヌーシー取引サービス取扱開始 平成30 年4 月 DMM 株 取引サービス取扱開始
财务独立 发行人建立了独立于控股股东的会计核算体系并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并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公司在银行开设独立的资金账户;发行人依法独立纳税,执行的税率均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家批准的适用于本公司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确定,不存在为控股股东纳税的情况。
业务独立 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持有从事经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业务所必需的相关资质和许可,并拥有足够的资金、设备及员工,不依赖于控股股东。
赎回费率 (1)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D<7 1.50%
合同条款及格式 GF-2020-0216
支払限度額 1事故かつ保険期間中につき1,000万円 免責金額 なし
资金来源限制 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本理财产品 巨额赎回限制 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对本理财产品的合计预约赎回和在开放日合计赎回总份额扣除有效申购总份额后的差额(净赎回份额)超过赎回确认日上一日产品总份额的10%时,产品管理人有权启动巨额赎回限制条款,详见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七、申购和赎回”的第(七)部分“巨 额赎回限制”。 业绩比较基准及测算 投资者认购本理财产品时,业绩比较基准为【4.60】%(年化)。业绩比较基准用年化收益率表示,是产品管理人基于产品性质、投资策略、过往经验等因素对产品设定的投资目标,仅用于评价投资结果和测算业 绩报酬,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不构成产品管理人对本理财产品收益的承诺或保障。 业绩比较基准测算: 业绩比较基准由产品管理人依据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资产配置计划,并综合考虑市场环境等因素测算。 本理财产品为【混合类】产品,【根据市场不同阶段的变化在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权益类资产中灵活配置资金,同时适当参与以对冲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固定收益类资产部分主要投向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权益类资产方面,主要投向股票及股票型基金】。以产品【投资现金等高流动性资产仓位0-20%,同业存单、存款、信用债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仓位50%-80%,股票(含优先股)或衍生品仓位0%-20%,公募基金 0%-30%(含权益型基金),杠杆比例110%】为例,业绩比较基准参考本产品发行时已知的【沪深300指数收益率】、【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期限匹配的非标资产收益率】,考虑本理财产品综合费率、资本利得收益并结合产品投资策略进行测算得出。(产品示例仅供参考,具体投资比例可根据各类资产的收益水平、流动性特征、信用风险等因素动态调整,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策略详见产品说明书 “二、理财产品投资”部分。) 本产品成立后,产品管理人将在每个封闭期开始前根据当时已知的监管政策、市场环境等测算业绩比较基准。如新测算的业绩比较基准与前一封闭期业绩比较基准不同,产品管理人将在每个预约周期首日的前 【3】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应信息披露渠道披露下一封闭期业绩比较基 准。 赎回款项到账日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赎回款项于理财产品赎回确认日后【3】个工作日内到账。在触动巨额赎回限制时,赎回款项的支付按照“七、申购和赎回”的第(七)部分“巨额赎回限制”的规定处理。理财产品赎回 确认日至赎回款项到账日期间不计利息。 理财产品费用 固定管理费:【0.18】%(年化)销售服务费:【0.45】%(年化)托管费:【0.02】%(年化) 认购费、赎回费:【0.00】%申购费:【0.00%】 因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而产生的费用:本理财产品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如因投资该类资产而产生资产服务费或项目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将在实际发生时按照实际发生额支付。 其他:1、投资账户开立及维护费、交易手续费、资金汇划费、清算 费;2、与产品相关的审计费、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执行费、信息披露费;3、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等,在实际发生时按照实际发生额支付。 上述产品费用详见“五、理财产品费用”部分。
契約價金總額 除另有規定外,為完成契約所需全部材料、人工、機具、設備及施工所必須之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