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权属 样本条款

资产权属. 1.本合同不会引起任何已申请、登记的知识产权所有权的转移。
资产权属. 1.本项目不会引起任何已申请、登记的知识产权所有权的转移。
资产权属. 一、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依法持有富润达 49.48%的股权和通润达 47.63%的股权,对于本公司所持该等股权,本公司确认,本公司已经依法履行对富润达和通润达的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富润达和通润达合法存续的情况。 二、本公司持有的富润达和通润达的股权均为实际合 法拥有,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者类似安排,本公司所持富润达和通润达股权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财产保全或其他权利限制。 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 的一切损失。
资产权属. 本次交易拟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神码有限所持神码中国 100%股权、神码上海 100%股权以及神码广州 100%股权。经核查,标的资产权属明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办理资产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
资产权属. 本项目采用 BOT 模式,本项目资产权属归政府方所有。合作协议期满后,项目公司应按照 PPP 项目合作协议约定的移交范围、移交标准和移交程序等将项目设施向政府方进行无偿移交。
资产权属. 根据物产集团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及说明,物产集团子公司拥有的资产因其法人地位继续存在,不需要发生任何变更。物产集团法人主体注销,涉及须办理资产权属变更登记的项目主要包括:
资产权属. (1) 本项目不会引起任何已申请、登记的知识产权所有权的转移。 (2) 投标人、采购人双方一致同意,本项目所涉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3) 投标人保证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如因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成果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导致该第三方追究采购人责任的,投标人应负责解决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4.
资产权属. (1)本项目不会引起任何已申请、登记的知识产权所有权的转移。 (2)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的需求资料和投标人递交的技术要求、设计、图纸等所有资料)及建设完成品均被视为依照采购人的委托要求而创作,并均于其完成时视同自动使采购人拥有服务内容的全部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和其他相关权利,投标人或任何第三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或提出赔偿要求。 除平台功能升级服务以外,其余由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相关产权归投标人所有。 (3)本项目所涉及的数据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投标人只能用于履行本合同之义务。 (4)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软件应是自行开发的产品或具备合法、合规授权,满足知识产权、安全等保三级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5)投标人保证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成果是其独立实施完成,不存在 其他 任何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如因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成果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导致该第三方追究采购人责任的,投标人应负责解决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保密要求:(1)中标人和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应签订保密协议,对中标人的相关人员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采购人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 (2)投标人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而擅自保存 、披露、使用采购人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无关人员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投标人在从事政府项目时,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在工作中涉及的保密信息,严禁将涉及政府项目的任何资料、数据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项目以外的其他方或投标人内部与该项目无关的任何人员。 (3)投标人对于工作期间知悉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包括业务信息在内)或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文件(包括内部发文、各类通知及会议记录等)的内容,同样承担保密责任,严禁将政府机关内部会议、谈话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不得翻阅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和资料。 (4)严禁泄露在工作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科技研究 、发明、装备器材及其技术资料和政府工作信息。 四.
资产权属. 1.乙方为实施项目而提供的所有资料及工作成果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相关甲方资料提供给第三方。
资产权属. 1、本项目所涉及的数据所有权归政府所有,中标供应商只能用于履行本项目义务之目的。 2、本项目不会引起任何已申请、登记的知识产权所有权的转移。 3、中标供应商为履行义务所形成的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中标供应商所有。服务成果形成后,使用权归采购人,未经采购人允许,中标供应商不得将服务成果用作其他用途,如发生侵犯采购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中标供应商当年度服务质量即为不合格,同时需要赔付采购人相应损失;采购人具有在服务成果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的权利,采购人根据需要在服务成果基础上二次开发所形成产品、程序等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4、中标供应商保证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如因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成果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导致该第三方追究采购人责任的,中标供应商应负责解决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4.4.5保密要求 1、中标供应商应签订保密协议,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采购人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 2、中标供应商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 而擅自保存、披露、使用采购人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直 接或间接地向无关人员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中标供应商在从事政府项目时,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在工作中涉及的保密信息,严禁将涉及政府项目的任何资料 、数据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项目以外的其他方或中标供应商内部与该项目无关的任何人员。 3、中标供应商对于工作期间知悉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包括业务信息在内)或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文件(包括内部发文、各类通知及会议记录等)的内容,同样承担保密责任,严禁将政府机关内部会议、谈话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不得翻阅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和资料。 4、严禁泄露在工作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科技研究、发明、装备器材及其技术资料和政府工作信息。 4.4.6监理要求 中标供应商须承诺,在项目开展过程中接受采购人指定的咨询监理机构的监理。 4.4.7履约保函 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函,履约保函金额为中标价的5%。中标供应商按约定完成服务,服务期满后项目最终验收通过后,由采购人退还履约保函。若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主要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采购人有权拒收,并视其违约情况向担保银行发起索赔。严重违约的,采购人可以拒绝付款,解除合同,直至报请有关部门批准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付款方式 结合本项目实施部署和上线验收计划,本项目费用分4年支付,其中2022年底前支付19.95%(四舍五入取整元),2023年底前支付不超过27.05%(四舍五入取整元),2024年底前支付不超过26.72%(四舍五入取整元),2025年底前支付不超过26.28%(按实支付)。年度服务费的具体支付费用根据项目中标金额、财政支付管理要求以及每年度的服务质量考核结果确定。具体付款金额及周期以潮州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要求为准,结合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列支,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以合同签订为准。合同款项支付阶段、款额、依据如下: (1)合同签订生效后,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准,采购人于2022年12月 31日前向中标供应商支付第一笔款。 支付依据: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付款通知书、等额合法有效发票、监理服务提供商开具的支付证书。 (2)项目通过初步验收,且中标供应商完成第一年(以系统上线运行之日起计,满12个月)服务工作,通过服务质量考核后,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准,采购人按服务质量考核分数所在区间按比例向中标供应商支付第二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