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 样本条款

国有土地使用权. 381.23 购买 2,099.84 非居住用房 3 广州医药 粤房地证字第 C6054513号 荔湾区大同路十 二甫新街4号七层 2047/6/17
国有土地使用权. 737.07 购买 82.2859 居住 17 广州医药 粤房地证字第 X0000000号 荔湾区大同路十二甫新街10-1号首 层 2056/1/24
国有土地使用权. 购买 104.07
国有土地使用权. 1,676.35 购买 78.78 商业 32 健民连锁 粤房地产证字第 C5789280 号 海珠区新港西路德华街0-0号首层 自编0号铺 2038/8/20 国有土地使用权 4,556.14 购买 63.88 商业 33 健民连锁 粤房地产证字第 C6766653 号 海珠区南州路和辉街00号之二铺 2037/10/13
国有土地使用权. 除上述房屋所有权外,截至报告期期末,发行人还在中国境内以出让方式取得了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和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未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目前拥有 2 项国有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 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 9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发行人依法享有上述土地使用权,不存在未决的重大诉讼情况,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
国有土地使用权. 根据《重组报告书》《资产评估报告》和湖北电力出具的情况说明并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湖北电力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占有使用土地合计 145 宗:已经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的土地 共计 134 宗,其中通过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土地 131 宗,面积 7,621,286.61平方米(参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 1-1),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建设用地 3 宗,面积 142,802.37 平方米(参见本法律意见书附件 1-2),证载权利人 与实际权利人不一致的土地共计 5 宗;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不动产权证 书的土地共计 5 宗;租赁土地共计 6 宗。具体情况如下:
国有土地使用权. 381.23 购买 343.26 非居住用房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