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國外機構發行者 Clause in Contracts

國外機構發行者. 發行機構或保證機構之長期債務信用評等,應符合附表一(一)所列信用評等機構評等達一定等級以上,且該發行機構或保證機構應於中華民國境內設有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第六條所定之分公司或子公司。

Appears in 6 contracts

Samples: 台灣人壽鑫富 100 變額年金保險, 台灣人壽大發鑫利變額萬能壽險商品說明書, 台灣人壽大發鑫利變額萬能壽險商品說明書

國外機構發行者. 發行機構或保證機構之長期債務信用評等,應符合附表一(一)所列信用評等機構評等達一定等級以上,且該發行機構或保證機構應於中華民國境內設有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第六條所定之分公司或子公司債務發行評等應符合附表一(一)所列信用評等機構評等達一定等級以上,且該債券之發行機構或保證機構應於中華民國境內設有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第六條所定之分公司或子公司

Appears in 3 contracts

Samples: 台灣人壽鑫富 100 變額萬能壽險, Insurance Policy, 台灣人壽鑫富旺變額年金保險商品說明書

國外機構發行者. 發行機構或保證機構之長期債務信用評等,應符合附表一(一)所列信用評等機構評等達一定等級以上,且該發行機構或保證機構應於中華民國境內設有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第六條所定之分公司或子公司發行機構或保證機構之長期債務信用評等,應符合附表一 (一)所列信用評等機構評等達一定等級以上,且該發行機構或保證機構應於中華民國境內設有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第六條所定之分公司或子公司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台灣人壽臻鑫 100 變額萬能壽險商品說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