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代建业务 样本条款

基础设施代建业务. 发行人是长沙市天心区范围内的土地开发整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国有资产运营主体,主要负责承接天心区各项工程建设任务。 根据长沙市天心区政府《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天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基础设施代建工程项目的说明》授权,发行人作为天心区土地开发整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主体,负责承接天心区各项工程建设任务。 发行人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的模式为委托代建模式,主要由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天泰公司负责具体建设运营。根据公司与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签订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协议》,在项目达到完工条件后,由天心区人民政府安排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并由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竣工决算及评审,区财政将按照相关约定安排资金向发行人支付项目结算款,项目结算款为有关部门审定的投资总额及投资回报。根据合同约定,项目具体回款年限一般在项目完工后 10年内。部分投资规模极大的项目,采用滚动开发模式,即在项目开工建设后,根据具体的项目进度及有关部门的评审、验收结果,分批安排回款。 发行人基础设施代建业务毛利润为 0,主要系区政府围绕“政企分离、转型做实”的基本思路,于 2017 年出台了《关于明确长沙市天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代建业务收入确认的通知》,通知表明代建协议中约定之投资回报将以财政补贴形式自项目结算款确定之日起 1-10 年递延发放。 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2020 年度,发行人工程建设板块收入分别为36,813.42万元、86,466.09 万元和 0 万元。报告期内确认收入的基础设施代建项目情况如下: 披塘路(书院路-芙蓉南路) 天心区人民政府 9,072.80 豹山路(衫木冲路-湘府路) 天心区人民政府 8,954.57 青山路(新姚路-新联路) 天心区人民政府 8,074.95 新联北路(湘府路-豹子岭路) 天心区人民政府 6,849.64 丽江路(书院路-新开路) 天心区人民政府 3,114.90 环保大道(中意二路-芙蓉南路)、芙 蓉南路(托子冲路-环保大道)绿化提质改造工程 天心区人民政府 603.55 仙姑岭公园山体保护工程 天心区人民政府 143.01 单位:万元 书院南路(新开铺路) 天心区人民政府 51,411.94 芙蓉南路绿化提质 天心区人民政府 11,783.59 融城广场 天心区人民政府 11,261.54 新姚北路 天心区人民政府 6,444.04 先锋公园 天心区人民政府 5,564.98 2020 年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工程进度受到了一定影响,有关部门暂未 统筹进行项目评审结算,故 2020 年未确认基础设施代建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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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契約文件及效力 (一) 契約包括下列文件: 1. 招標文件及其變更或補充。

  •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 经发行人董事会或者根据公司章程、管理制度授权的其他决策机构同意,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按照募集说明书所列用途使用。对确有合理原因需要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必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事先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协商和披露程序。

  • 电子投标文件 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

  • 技术文件 技术人员情况表(如需要); 技术需求偏离表;

  • 其它费用 除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之外的产品费用,包括不限于产品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银 行划款费用、交易相关费用、托管服务费用、产品相关的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和诉讼费用等。由产品管理人或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 或摊入当期产品费用。

  • 登记结算安排 本期公司债券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存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本期公司债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并按照规则要求开展相关登记结算安排。

  • 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 附表八 门牌 是否进口:否 参数性质 序 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

  • 集中簿记建档的相关安排 (一) 发行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