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合同第二部分“释义 样本条款

基金合同第二部分“释义. 中删除了“基金合同生效日”、“认购”的表述,调整了“担保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资净额”、“《保证合同》”、 “持有到期”、“保本期到期日”的表述。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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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响应保证金 响应文件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在此提供保证金的凭证的复印件。 详见资格性条款要求 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 …

  •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基金财产的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

  •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 工程和设备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 一致性原则 同类型产品中同一类别金融工具应采用一致的估值方法,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经充分论证并予以披露。

  •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 基金资产的估值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估值。

  • 基金资产估值 一、 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交易日。

  • 適用法律 本契約之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法律。依本契約發生債權債務之關係,其法律行為之成立要件、效力及方式適用中華民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