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据.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本基金的净收益根据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比例向基金持有人进行分配。基金净收益是基金收益扣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提取的费用后得出的余额。收益分配应该符合《广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 本基金收益分配的具体规定如下: 1、 本基金每日将 A 类、B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已实现收益分配给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或 B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或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日收益支付时,若该类基金份额当日净收益大于零时,则增加投资人该类基金份额;若该类基金份额当日净收益等于零时,则保持投资人该类基金份额不变;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基金净收益小于零,若该类基金份额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不缩减投资人该类基金份额,待其后该类基金份额累计净收益大于零时,再增加投资人该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当日收益的精度为 0.01 元,第三位采用去尾的方式,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若投资人赎回该类基金份额,其收益将结清;若收益为负值,则从投资人赎回基金款中扣除。 2、 本基金每日将 E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已实现收益分配给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并记入 E 类份额持有人的收益账户。若 E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益账户内的累计收益不低于 100 元时,则 100 元整数倍的累计收益将兑付为相应 E 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当日收益的精度为 0.01 元,第三位采用去尾的方式,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在 E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其对应比例的累计收益将立即结清,以现金支付给投资人,如累计的基金收益为负,则扣减赎回金额。 3、 本基金的分红方式限于红利再投资。 4、 基金份额持有人部分卖出 E 类基金份额时,不支付对应的收益,全部卖出 E 类基金份额时,以现金方式将全部累计收益与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清。若累计收益为负,则投资人应当以现金方式全额弥补,否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追索相应收益及损失。 5、 T 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 T 日分红权益,T 日赎回的基金份额仍享有 T 日分红权益。当日买入的 E 类基金份额自买入当日起享有基金的分红权益;当日卖出的 E 类基金份额自卖出当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红权益。 6、 相同类别的基金份额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 7、 在不影响投资者利益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酌情调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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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据.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本基金的净收益根据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比例向基金持有人进行分配。基金净收益是基金收益扣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提取的费用后得出的余额。收益分配应该符合《广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 本基金收益分配的具体规定如下:
1、 本基金每日将 A 类、B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已实现收益分配给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或 B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或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日收益支付时,若该类基金份额当日净收益大于零时,则增加投资人该类基金份额;若该类基金份额当日净收益等于零时,则保持投资人该类基金份额不变;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基金净收益小于零,若该类基金份额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不缩减投资人该类基金份额,待其后该类基金份额累计净收益大于零时,再增加投资人该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当日收益的精度为 0.01 元,第三位采用去尾的方式,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若投资人赎回该类基金份额,其收益将结清;若收益为负值,则从投资人赎回基金款中扣除。. 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本基金每日将 E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已实现收益分配给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并记入 E 类份额持有人的收益账户。若 E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益账户内的累计收益不低于 100 元时,则 100 元整数倍的累计收益将兑付为相应 E 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当日收益的精度为 0.01 元,第三位采用去尾的方式,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在 E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其对应比例的累计收益将立即结清,以现金支付给投资人,如累计的基金收益为负,则扣减赎回金额。.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3、 本基金的分红方式限于红利再投资。. 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通常情况下,本基金每月集中支付收益,结转为相应的基金份额;此外,本基金的收益支付方式经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按日支付。不论何种支付方式,当日收益均参与下一日的收益分配,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际获得的投资收益。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第 3 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4、 基金份额持有人部分卖出 E 类基金份额时,不支付对应的收益,全部卖出 E 类基金份额时,以现金方式将全部累计收益与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清。若累计收益为负,则投资人应当以现金方式全额弥补,否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追索相应收益及损失。. 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人记正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
5、 T 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 T 日分红权益,T 日赎回的基金份额仍享有 T 日分红权益。当日买入的 E 类基金份额自买入当日起享有基金的分红权益;当日卖出的 E 类基金份额自卖出当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红权益。. 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人在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时,其累计收益为正值,则为投资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其累计收益为负值,则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双方协商一致后按日支付的,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则为投资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则保持投资人基金份额不变;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则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若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其对应收益将立即结清;若收益为负值,则从投资人赎回基金款中扣除;
6、 相同类别的基金份额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 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7、 在不影响投资者利益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酌情调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及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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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据.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本基金的净收益根据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比例向基金持有人进行分配。基金净收益是基金收益扣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提取的费用后得出的余额。收益分配应该符合《广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 本基金收益分配的具体规定如下:
1、 本基金每日将 A 类、B 类和 类基金份额、B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已实现收益分配给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或 B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或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日收益支付时,若该类基金份额当日净收益大于零时,则增加投资人该类基金份额;若该类基金份额当日净收益等于零时,则保持投资人该类基金份额不变;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基金净收益小于零,若该类基金份额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不缩减投资人该类基金份额,待其后该类基金份额累计净收益大于零时,再增加投资人该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当日收益的精度为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已实现收益分配给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每月中旬集中支付收益,结转为相应的基金份额;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1 个月时可不结转。投资者当日收益的精度为
0.01 元,第三位采用去尾的方式,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若投资人赎回该类基金份额,其收益将结清;若收益为负值,则从投资人赎回基金款中扣除元,第三位采用去尾的方式,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
2、 本基金每日将 E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已实现收益分配给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并记入 E 类份额持有人的收益账户。若 E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益账户内的累计收益不低于 100 元时,则 100 元整数倍的累计收益将兑付为相应 E 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当日收益的精度为 0.01 元,第三位采用去尾的方式,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在 元,第三位采用去尾的方式,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
3、 本基金的分红方式限于红利再投资。如 A 类基金份额、B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当月累计分配的基金收益为正,则为持有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如当月累计分配的基金收益为负,则为持有人缩减相应的基金份额。
4、 在 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或 B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或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时,其账户在本月累计的基金收益将立即结算,并随赎回款项一起支付给投资者,如本月累计的基金收益为负,则扣减赎回金额;在 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或 B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或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部分赎回基金份额时,不结算基金收益,而是待全部赎回时再一并结算基金收益。在 E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其对应比例的累计收益将立即结清,以现金支付给投资人,如累计的基金收益为负,则扣减赎回金额。
3、 本基金的分红方式限于红利再投资。
45、 基金份额持有人部分卖出 E 类基金份额时,不支付对应的收益,全部卖出 类基金份额时,不支付对应的收益,全部卖 出 E 类基金份额时,以现金方式将全部累计收益与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清。若累计收益为负,则投资人应当以现金方式全额弥补,否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追索相应收益及损失。
56、 T 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 T 日分红权益,T 日赎回的基金份额仍享有 T 日分红权益。当日买入的 E 类基金份额自买入当日起享有基金的分红权益;当日卖出的 E 类基金份额自卖出当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红权益。
67、 相同类别的基金份额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
78、 在不影响投资者利益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酌情调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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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据.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本基金的净收益根据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比例向基金持有人进行分配。基金净收益是基金收益扣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提取的费用后得出的余额。收益分配应该符合《广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 本基金收益分配的具体规定如下:
1、 本基金每日将 A 类、B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已实现收益分配给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或 B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或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日收益支付时,若该类基金份额当日净收益大于零时,则增加投资人该类基金份额;若该类基金份额当日净收益等于零时,则保持投资人该类基金份额不变;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基金净收益小于零,若该类基金份额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不缩减投资人该类基金份额,待其后该类基金份额累计净收益大于零时,再增加投资人该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当日收益的精度为 0.01 元,第三位采用去尾的方式,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若投资人赎回该类基金份额,其收益将结清;若收益为负值,则从投资人赎回基金款中扣除。. 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本基金每日将 E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已实现收益分配给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并记入 E 类份额持有人的收益账户。若 E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益账户内的累计收益不低于 100 元时,则 100 元整数倍的累计收益将兑付为相应 E 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当日收益的精度为 0.01 元,第三位采用去尾的方式,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在 E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其对应比例的累计收益将立即结清,以现金支付给投资人,如累计的基金收益为负,则扣减赎回金额。.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3、 本基金的分红方式限于红利再投资。. “每日分配、按月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月集中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第 3 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4、 基金份额持有人部分卖出 E 类基金份额时,不支付对应的收益,全部卖出 E 类基金份额时,以现金方式将全部累计收益与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清。若累计收益为负,则投资人应当以现金方式全额弥补,否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追索相应收益及损失。. 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人记正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
5、 T 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 T 日分红权益,T 日赎回的基金份额仍享有 T 日分红权益。当日买入的 E 类基金份额自买入当日起享有基金的分红权益;当日卖出的 E 类基金份额自卖出当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红权益。. 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人在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时,其累计收益为正值,则为投资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其累计收益为负值,则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若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其对应收益将立即结清;若收益为负值,则从投资人赎回基金款中扣除;
6、 相同类别的基金份额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 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7、 在不影响投资者利益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酌情调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及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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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据.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本基金的净收益根据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比例向基金持有人进行分配。基金净收益是基金收益扣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提取的费用后得出的余额。收益分配应该符合《广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 本基金收益分配的具体规定如下收益分配应该符合《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本基金收益分配的具体规定如下:
1、 本基金每日将 A 类、B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已实现收益分配给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或 B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或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日收益支付时,若该类基金份额当日净收益大于零时,则增加投资人该类基金份额;若该类基金份额当日净收益等于零时,则保持投资人该类基金份额不变;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基金净收益小于零,若该类基金份额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不缩减投资人该类基金份额,待其后该类基金份额累计净收益大于零时,再增加投资人该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当日收益的精度为 0.01 元,第三位采用去尾的方式,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若投资人赎回该类基金份额,其收益将结清;若收益为负值,则从投资人赎回基金款中扣除。.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本基金每日将 E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已实现收益分配给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并记入 E 类份额持有人的收益账户。若 E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益账户内的累计收益不低于 100 元时,则 100 元整数倍的累计收益将兑付为相应 E 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当日收益的精度为 0.01 元,第三位采用去尾的方式,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在 E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其对应比例的累计收益将立即结清,以现金支付给投资人,如累计的基金收益为负,则扣减赎回金额。.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3、 本基金的分红方式限于红利再投资。. 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该收益将会计确认为实收基金,参与下一日的收益分配)。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收益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对于可支持按日支付的销售机构,本基金的收益支付方式经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按日支付。不论何种支付方式,当日收益均参与下一日的收益分配,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际获得的投资收益。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 数点后第 3 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4、 基金份额持有人部分卖出 E 类基金份额时,不支付对应的收益,全部卖出 E 类基金份额时,以现金方式将全部累计收益与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清。若累计收益为负,则投资人应当以现金方式全额弥补,否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追索相应收益及损失。. 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人记正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
5、 T 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 T 日分红权益,T 日赎回的基金份额仍享有 T 日分红权益。当日买入的 E 类基金份额自买入当日起享有基金的分红权益;当日卖出的 E 类基金份额自卖出当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红权益。. 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人在收益支付时,其累计收益为正值,则为投资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其累计收益为负值,则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
6、 相同类别的基金份额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
7、 在不影响投资者利益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酌情调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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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据.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本基金的净收益根据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比例向基金持有人进行分配。基金净收益是基金收益扣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提取的费用后得出的余额。收益分配应该符合《广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本基金的净收益根据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按比例向基金持有人进行分配。基金净收益是基金收益扣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提取的有关费用等项目后得出的余额。若基金上一年度亏损,当年收益应先用于弥补当年亏损,在基金亏损完全弥补后尚有剩余的方能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本基金收益分配的具体规定如下收益分配应该符合《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1、 本基金每日将 A 类、B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已实现收益分配给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或 B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或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日收益支付时,若该类基金份额当日净收益大于零时,则增加投资人该类基金份额;若该类基金份额当日净收益等于零时,则保持投资人该类基金份额不变;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基金净收益小于零,若该类基金份额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不缩减投资人该类基金份额,待其后该类基金份额累计净收益大于零时,再增加投资人该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当日收益的精度为 0.01 元,第三位采用去尾的方式,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若投资人赎回该类基金份额,其收益将结清;若收益为负值,则从投资人赎回基金款中扣除。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红利再投资;除下述第 7 项情形外,在投资者选择现金分红时,不得将红利再投资;
2、 本基金每日将 E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已实现收益分配给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并记入 E 类份额持有人的收益账户。若 E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益账户内的累计收益不低于 100 元时,则 100 元整数倍的累计收益将兑付为相应 E 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当日收益的精度为 0.01 元,第三位采用去尾的方式,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在 E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其对应比例的累计收益将立即结清,以现金支付给投资人,如累计的基金收益为负,则扣减赎回金额。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成立不满 3 个月,收益不分配;
3、 本基金的分红方式限于红利再投资。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4、 基金份额持有人部分卖出 E 类基金份额时,不支付对应的收益,全部卖出 E 类基金份额时,以现金方式将全部累计收益与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清。若累计收益为负,则投资人应当以现金方式全额弥补,否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追索相应收益及损失。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 T 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 T 日分红权益,T 日赎回的基金份额仍享有 T 日分红权益。当日买入的 E 类基金份额自买入当日起享有基金的分红权益;当日卖出的 E 类基金份额自卖出当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红权益。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6、 相同类别的基金份额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7、 在不影响投资者利益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酌情调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可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资产中列支;
8、 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为基金净收益的 100%;
9、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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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据.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本基金的净收益根据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比例向基金持有人进行分配。基金净收益是基金收益扣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提取的费用后得出的余额。收益分配应该符合《广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 本基金收益分配的具体规定如下收益分配应该符合《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本基金收益分配的具体规定如下:
1、 本基金每日将 A 类、B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已实现收益分配给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或 B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或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日收益支付时,若该类基金份额当日净收益大于零时,则增加投资人该类基金份额;若该类基金份额当日净收益等于零时,则保持投资人该类基金份额不变;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基金净收益小于零,若该类基金份额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不缩减投资人该类基金份额,待其后该类基金份额累计净收益大于零时,再增加投资人该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当日收益的精度为 0.01 元,第三位采用去尾的方式,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若投资人赎回该类基金份额,其收益将结清;若收益为负值,则从投资人赎回基金款中扣除。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本基金每日将 E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已实现收益分配给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并记入 E 类份额持有人的收益账户。若 E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益账户内的累计收益不低于 100 元时,则 100 元整数倍的累计收益将兑付为相应 E 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当日收益的精度为 0.01 元,第三位采用去尾的方式,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在 E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其对应比例的累计收益将立即结清,以现金支付给投资人,如累计的基金收益为负,则扣减赎回金额。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3、 本基金的分红方式限于红利再投资。“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第 3 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4、 基金份额持有人部分卖出 E 类基金份额时,不支付对应的收益,全部卖出 E 类基金份额时,以现金方式将全部累计收益与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清。若累计收益为负,则投资人应当以现金方式全额弥补,否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追索相应收益及损失。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人记正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
5、 T 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 T 日分红权益,T 日赎回的基金份额仍享有 T 日分红权益。当日买入的 E 类基金份额自买入当日起享有基金的分红权益;当日卖出的 E 类基金份额自卖出当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红权益。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日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在每日收益支付时,若当日净收益大于零,则为投资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若当日净收益等于零,则保持投资人基金份额不变;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基金净收益小于零,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若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其对应收益将立即结清;若收益为负值,则从投资人赎回基金款中扣除;
6、 相同类别的基金份额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7、 在不影响投资者利益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酌情调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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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据.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本基金的净收益根据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比例向基金持有人进行分配。基金净收益是基金收益扣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提取的费用后得出的余额。收益分配应该符合《广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 本基金收益分配的具体规定如下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本基金每日将 A 类、B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已实现收益分配给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或 B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或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日收益支付时,若该类基金份额当日净收益大于零时,则增加投资人该类基金份额;若该类基金份额当日净收益等于零时,则保持投资人该类基金份额不变;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基金净收益小于零,若该类基金份额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不缩减投资人该类基金份额,待其后该类基金份额累计净收益大于零时,再增加投资人该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当日收益的精度为 0.01 元,第三位采用去尾的方式,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若投资人赎回该类基金份额,其收益将结清;若收益为负值,则从投资人赎回基金款中扣除。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本基金每日将 E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已实现收益分配给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并记入 E 类份额持有人的收益账户。若 E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益账户内的累计收益不低于 100 元时,则 100 元整数倍的累计收益将兑付为相应 E 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当日收益的精度为 0.01 元,第三位采用去尾的方式,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在 E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其对应比例的累计收益将立即结清,以现金支付给投资人,如累计的基金收益为负,则扣减赎回金额。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3、 本基金的分红方式限于红利再投资。每日分配收益。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人记正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
4、 基金份额持有人部分卖出 E 类基金份额时,不支付对应的收益,全部卖出 E 类基金份额时,以现金方式将全部累计收益与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清。若累计收益为负,则投资人应当以现金方式全额弥补,否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追索相应收益及损失。本基金基金份额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第 3 位按去尾原则处理, 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在进行收益支付时,若基金已实现收益大于零,则增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若基金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则保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不变;若基金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缩减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
5、 T 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 T 日分红权益,T 日赎回的基金份额仍享有 T 日分红权益。当日买入的 E 类基金份额自买入当日起享有基金的分红权益;当日卖出的 E 类基金份额自卖出当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红权益。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6、 相同类别的基金份额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酌情调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7、 在不影响投资者利益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酌情调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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