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清算的公告 样本条款

基金清算的公告. 基金终止事项发生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的5个工作日内应当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清算报告及相关审计结果和法律意见书由基金清算组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3个工作日内公告。
基金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基金清算的公告. 清算小组成立后 2 日内应就清算小组的成立进行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 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清算报告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2日内公告。
基金清算的公告. 基金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清算结果由基金清算小组于中国证监会批准后3个工作日内公告。
基金清算的公告. 清算小组作出的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由清算小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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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清算交收 1、因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发生的所有场内、场外交易的清算交收,由基金托管人负责根据相关登记结算公司的结算规则办理。

  • 供应商禁止行为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

  • 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统计方法采用百分制(满分 100 分),将全部评委评分直 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 2 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

  •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 评标委员会 25.1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自查表 2. 资格性文件;

  • 临时公告 在启用侧袋机制、处置特定资产、终止侧袋机制以及发生其他可能对投资者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发布临时公告。

  • 損害賠償責任 貴行及客戶同意依本服務條款傳送或接收電子文件,因可歸責於當事人一方之事由,致有遲延、遺漏或錯誤之情事,而致他方當事人受有損害時,該當事人應就他方所生之損害負賠償責任。

  •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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