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资金来源 样本条款

基金资金来源. 建华高精尖装备私募股权投资壹号基金(以下简称“建华壹号基金”)资金来源为对外募集,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 10,300 万元,其中: 基金投资者一为: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代建信信托-光大阳光财富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认购人民币柒仟伍佰万元整(¥75,000,000),占基金份额总数的 7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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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应负责本基金的资金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 基金资产的估值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估值。

  •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 资金来源 预算内资金 0 元;财政专户资金: 0 元;自筹资金: 0 元。七、付款方式

  • 基金资产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交易日。

  •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 基金资产总值 是指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 基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基金财产的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

  • 资金指令 除申购款项到达基金资金账户需双方按约定方式对账外,回购到期付款和与投资有关的付款、赎回和分红资金划拨时,基金管理人需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