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机构高管 样本条款

外部机构高管. 是指按照被保险公司的指令和要求,
外部机构高管. 是指按照被保险公司的指令和要求,(a) 过去或将来担任;或 (b) 在保险期限内担任外部机构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或任何其他国家的类似高管或管理职位)的被保险公司的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雇员。
外部机构高管. 凡按照被保险公司的明确指令和要求担任外部机构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或任何其他国家的类似高管职位或管理岗位)并履行相应职责的外部机构高管,就其已经发生的、或试图发生的不当行为,或就其被指控已发生的、或试图发生的不当行为,在保险期限内首次遇到向其提出的索赔并引起财务损失时,将由保险人代表外部机构高管进行赔偿。 但上述赔偿要符合以下前提条件:
外部机构高管. 凡按照被保险公司的明确指令和要求担任外部机构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或任何其他国家的类似高管职位或管理岗位)或履行同等职责的外部机构高管,就其已经采取、试图采取或被指称已经采取、试图采取的不当行为,在保险期限内首次遭遇向其提出的索赔并引起无法获偿的财务损失时,将由保险人代表外部机构高管进行赔偿。 各方进一步同意,扩展保险责任第3.3条所提供的保障仅对超出下列补偿的金额适用:外部机构高管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管理层责任保险下有权获得的任何补偿金额和/或外部机构有权或被允许补偿外部机构高管的任何金额。 如果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个人停止担任外部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本保险单将继续为该被保险个人停止担任外部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之后针对其提出的索赔提供保障,但仅限于他/她不再担任该等职位之前发生的、根据保险单中条款、条件和限制应给与保障的不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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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約定事項 二十九、甲方為業務或港區安全需要,得隨時派員瞭解乙方使用狀況或請乙方提供有關資料,乙方應予配合。但甲方所派人員應隨身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如乙方要求提示時,應予提供。

  • 乙 方 承租廠商:統一編號: 負責人(法定代理人):身分證字號: 地 址: 電 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 风险揭示方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对方为卖方 1 以及卖方 2。卖方 1 持有卖方 2 100%股权。此外,卖方 1将促使其直接持有标的资产的直接或间接全资子公司及关联公司与买方子公司签署相应《资产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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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甲 方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分公司代表人:劉 詩 宗 統一編號:00277104 分公司地址: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一號 乙 方:代表人: 統一編號:地址:

  • xdf (4)国と当社との委託契約に基づき、当該契約を締結するため、契約締結日は国の令和 4 年度予算(暫定予算を含む。)が成立した日以降とする。 また、暫定予算になった場合、全体の契約期間に対する暫定予算の期間分のみの契約とする場合がある。

  • V2 V = V1 × ――― V3 V :月次繰越ガス量 V1:過不足ガス量 V2:過不足ガス量が月別受入ガス量の5パーセントを超える託送供給依頼者の月次繰越ガス量の合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