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契約效力的恢復 Clause in Contracts

契約效力的恢復. 本契約停止效力後,要保人得在停效日起二年內,申請復效。但年金累積期間屆滿後不得申請復效。前項復效申請,經要保人清償寬限期間欠繳之每月扣除額,並另外繳交一筆保險費後,自翌日上午零時起恢復效力。 前項繳交之保險費扣除保費費用後之餘額,本公司於保險費實際入帳日之後的第一個資產評價日,依第十二條之約定配置於各投資標的。 本契約因第二十八條約定停止效力而申請復效者,除復效程序依前三項約定辦理外,如有第二十八條第二項所約定保單帳戶價值不足扣抵保險單借款本息時,不足扣抵部分應一併清償之。 本契約效力恢復時,本公司按日數比例收取當期未經過期間之每月扣除額,以後仍依約定扣除每月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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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網站公布

契約效力的恢復. 本契約停止效力後,要保人得在停效日起二年內,申請復效。但年金累積期間屆滿後不得申請復效。前項復效申請,經要保人清償寬限期間欠繳之每月扣除額,並另外繳交一筆保險費後,自翌日上午零時起恢復效力本契約停止效力後,要保人得在停效日起二年內,申請復效。但年金累積期間屆滿後不得申請復效 。 前項復效申請,經要保人清償寬限期間欠繳之每月扣除額,並另外繳交一筆保險費後,自翌日上午零時起恢復效力。 前項繳交之保險費扣除保費費用後之餘額,本公司於保險費實際入帳日之後的第一個資產評價日,依第十二條之約定配置於各投資標的。 本契約因第二十八條約定停止效力而申請復效者,除復效程序依前三項約定辦理外,如有第二十八條第二項所約定保單帳戶價值不足扣抵保險單借款本息時,不足扣抵部分應一併清償之本契約因第二十七條約定停止效力而申請復效者,除復效程序依前三項約定辦理外,如有第二十七條第二項所約定保單帳戶價值不足扣抵保險單借款本息時,不足扣抵部分應一併清償之。 本契約效力恢復時,本公司按日數比例收取當期未經過期間之每月扣除額,以後仍依約定扣除每月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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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投資/ 管理機構收取之 相關費用 管理費上限為每年 1.2%(包含保險公司與經理機構

契約效力的恢復. 本契約停止效力後,要保人得在停效日起二年內,申請復效。但年金累積期間屆滿後不得申請復效。前項復效申請,經要保人清償寬限期間欠繳之每月扣除額,並另外繳交一筆保險費後,自翌日上午零時起恢復效力本契約停止效力後,要保人得在停效日起二年內,申請復效。但年金累積期間屆滿後不得申請復效。前項復效申請,經要保人清償寬限期間欠繳之每月扣除額,並另外繳交一筆保險費後,自翌日上午零時起恢復效力前項繳交之保險費扣除保費費用後之餘額,本公司於保險費實際入帳日之後的第一個資產評價日,依第十二條之約定配置於各投資標的前項繳交之保險費,本公司於保險費實際入帳日之後的第一個資產評價日,配置於新臺幣資金停泊帳戶 本契約因第二十八條約定停止效力而申請復效者,除復效程序依前三項約定辦理外,如有第二十八條第二項所約定保單帳戶價值不足扣抵保險單借款本息時,不足扣抵部分應一併清償之本契約因第二十四條約定停止效力而申請復效者,除復效程序依前三項約定辦理外,如有第二十四條第二項所約定保單帳戶價值不足扣抵保險單借款本息時,不足扣抵部分應一併清償之。 本契約效力恢復時,本公司按日數比例收取當期未經過期間之每月扣除額,以後仍依約定扣除每月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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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投資顧問機構

契約效力的恢復. 本契約停止效力後,要保人得在停效日起二年內,申請復效。但年金累積期間屆滿後不得申請復效。前項復效申請,經要保人清償寬限期間欠繳之每月扣除額,並另外繳交一筆保險費後,自翌日上午零時起恢復效力本契約停止效力後,要保人得在停效日起二年內,申請復效。但年金累積期間屆滿後不得申請復效 前項繳交之保險費扣除保費費用後之餘額,本公司於保險費實際入帳日之後的第一個資產評價日,依第十二條之約定配置於各投資標的前項復效申請,經要保人清償寬限期間欠繳之每月扣除額,並另外繳交一筆保險費後,自翌日上午零時起恢復效力本契約因第二十八條約定停止效力而申請復效者,除復效程序依前三項約定辦理外,如有第二十八條第二項所約定保單帳戶價值不足扣抵保險單借款本息時,不足扣抵部分應一併清償之前項繳交之保險費扣除保費費用後之餘額,本公司於保險費實際入帳日之後的第一個資產評價日,依第十三條之約定配置於各投資標的本契約效力恢復時,本公司按日數比例收取當期未經過期間之每月扣除額,以後仍依約定扣除每月扣除額本契約因第二十九條約定停止效力而申請復效者,除復效程序依前三項約定辦理外,如有第二十九條第二項所約定保單帳戶價值不足扣抵保險單借款本息時,不足扣抵部分應一併清償之。 本契約效力恢復時,本公司按日數比例收取當期未經過期間之每月扣除額,以後仍依約定扣除每月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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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加值給付金

契約效力的恢復. 本契約停止效力後,要保人得在停效日起二年內,申請復效。但年金累積期間屆滿後不得申請復效。前項復效申請,經要保人清償寬限期間欠繳之每月扣除額,並另外繳交一筆保險費後,自翌日上午零時起恢復效力本契約停止效力後,要保人得在停效日起二年內,申請復效。但年金累積期間屆滿後不得申請復效前項繳交之保險費扣除保費費用後之餘額,本公司於保險費實際入帳日之後的第一個資產評價日,依第十二條之約定配置於各投資標的前項復效申請,經要保人清償寬限期間欠繳之每月扣除額,並另外繳交原應按期繳納至少ㄧ期之目標保險費後,自翌日上午零時起恢復效力本契約因第二十八條約定停止效力而申請復效者,除復效程序依前三項約定辦理外,如有第二十八條第二項所約定保單帳戶價值不足扣抵保險單借款本息時,不足扣抵部分應一併清償之前項繳交之保險費扣除保費費用後之餘額,本公司於保險費實際入帳日之後的第一個資產評價日,依第十一條之約定配置於各投資標的本契約效力恢復時,本公司按日數比例收取當期未經過期間之每月扣除額,以後仍依約定扣除每月扣除額本契約因第二十九條約定停止效力而申請復效者,除復效程序依前三項約定辦理外,如有第二十九條第二項所約定保單帳戶價值不足扣抵保險單借款本息時,不足扣抵部分應一併清償之。 本契約效力恢復時,本公司按日數比例收取當期未經過期間之每月扣除額,以後仍依約定扣除每月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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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海外債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