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契約終止解除及暫停執行 Clause in Contracts

契約終止解除及暫停執行. (一) 廠商履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機關得以書面通知廠商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之部分或全部,且不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 1. 有採購法第 50 條第 2 項前段規定之情形者。 2. 有採購法第 59 條規定得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情形者。 3. 違反不得轉包之規定者。 4. 廠商或其人員犯採購法第 87 條至第 92 條規定之罪,經判決有罪確定者。 5. 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延誤履約期限,情節重大者。 6. 偽造或變造契約或履約相關文件,經查明屬實者。 7. 擅自減省工料情節重大者。 8. 無正當理由而不履行契約者。 9. 查驗或驗收不合格,且未於通知期限內依規定辦理者。 10. 有破產或其他重大情事,致無法繼續履約者。 11. 廠商未依契約規定履約,自接獲機關書面通知之次日起 10 日內或書面通知所載較長期限內,仍未改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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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財物採購契約, 財物採購契約, 財物採購契約

契約終止解除及暫停執行. (一) 廠商履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機關得以書面通知廠商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之部分或全部,且不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 1. 有採購法第 50 條第 2 項前段規定之情形者。 2. 有採購法第 59 條規定得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情形者。 3. 違反不得轉包之規定者。 4. 廠商或其人員犯採購法第 87 條至第 92 條規定之罪,經判決有罪確定者。 5. 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延誤履約期限,情節重大者。 6. 偽造或變造契約或履約相關文件,經查明屬實者。 7. 擅自減省工料情節重大者。 8. 無正當理由而不履行契約者。 9. 查驗或驗收不合格,且未於通知期限內依規定辦理者。 10. 有破產或其他重大情事,致無法繼續履約者。 11. 廠商未依契約規定履約,自接獲機關書面通知之次日起 10 日內或書面通知所載較長期限內,仍未改正者日內 或書面通知所載較長期限內,仍未改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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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財物採購契約

契約終止解除及暫停執行. (一) 廠商履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機關得以書面通知廠商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之部分或全部,且不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 3 2 1. 有採購法第 50 條第 2 項前段規定之情形者。 2. 有採購法第 59 條規定得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情形者。 3. 違反不得轉包之規定者。 4. 廠商或其人員犯採購法第 87 條至第 92 條規定之罪,經判決有罪確定者。 5. 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延誤履約期限,情節重大者。 6. 偽造或變造契約或履約相關文件,經查明屬實者。 7. 擅自減省工料情節重大者。 8. 無正當理由而不履行契約者。 9. 查驗或驗收不合格,且未於通知期限內依規定辦理者。 10. 有破產或其他重大情事,致無法繼續履約者。 11. 廠商未依契約規定履約,自接獲機關書面通知之次日起 10 日內或書面通知所載較長期限內,仍未改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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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採購契約

契約終止解除及暫停執行. () 廠商履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機關得以書面通知廠商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之部分或全部,且不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 1. 有採購法第 50 條第 2 項前段規定之情形者。 2. 有採購法第 59 條規定得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情形者。 3. 違反不得轉包之規定者。 4. 廠商或其人員犯採購法第 87 條至第 92 條規定之罪,經判決有罪確定者。 5. 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延誤履約期限,情節重大者。 6. 偽造或變造契約或履約相關文件,經查明屬實者。 7. 擅自減省工料情節重大者。 8. 無正當理由而不履行契約者。 9. 查驗或驗收不合格,且未於通知期限內依規定辦理者。 10. 有破產或其他重大情事,致無法繼續履約者。 11. 廠商未依契約規定履約,自接獲機關書面通知之次日起 10 日內或書面通知所載較長期限內,仍未改正者日內或書面通知所載較長期限內,仍未改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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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財物採購契約

契約終止解除及暫停執行. () 廠商履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機關得以書面通知廠商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之部分或全部,且不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 乙方履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以書面通知乙方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之部分或全部,且不補償乙方因此所生之損失: 1. 有採購法第 50 條第 2 項前段規定之情形者違反採購法第39條第2項或第3項規定之專案管理乙方。 2. 有採購法第 59 條規定得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情形者有採購法第50條第2項前段規定之情形者。 3. 違反不得轉包之規定者有採購法第59條規定得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情形者。 4. 廠商或其人員犯採購法第 87 條至第 92 條規定之罪,經判決有罪確定者違反不得轉包之規定者。 5. 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延誤履約期限,情節重大者乙方或其人員犯採購法第87條至第92條規定之罪,經判決有罪確定者。 6. 偽造或變造契約或履約相關文件,經查明屬實者因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致延誤履約期限,情節重大者。 7. 擅自減省工料情節重大者偽造或變造契約或履約相關文件,經查明屬實者。 8. 無正當理由而不履行契約者無正當理由而不履行契約者。 9. 查驗或驗收不合格,且未於通知期限內依規定辦理者審查、查驗或驗收不合格,且未於通知期限內依規定辦理者。 10. 有破產或其他重大情事,致無法繼續履約者有破產或其他重大情事,致無法繼續履約者。 11. 廠商未依契約規定履約,自接獲機關書面通知之次日起 10 日內或書面通知所載較長期限內,仍未改正者乙方未依契約規定履約,自接獲甲方書面通知之次日起10日內或書面通知所載較長期限內,仍未改善者 12. 違反法令或其他契約規定之情形,情節重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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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委託研究案契約

契約終止解除及暫停執行. () 廠商履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機關得以書面通知廠商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之部分或全部,且不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 乙方履約,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得以書面通知乙方終止或解除契約,且不補償乙方因此所生之損失: 1. 有採購法第 50 條第 2 項前段規定之情形者有採購法第五十條第二項前段之情形者。 2. 有採購法第 59 條規定得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情形者有採購法第五十九條得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情形者。 3. 違反不得轉包之規定者違反不得轉包之規定者。 4. 廠商或其人員犯採購法第 87 條至第 92 條規定之罪,經判決有罪確定者乙方或其人員犯採購法第八十七條至第九十二條之罪,經判決有罪確定者。 5. 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延誤履約期限,情節重大者因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致延誤履約期限,情節重大者。 6. 偽造或變造契約或履約相關文件,經查明屬實者偽造或變造契約或履約相關文件,經查明屬實者。 7. 擅自減省工料情節重大者無正當理由而不履行契約者。 8. 無正當理由而不履行契約者審查、查驗或驗收不合格,且未於通知期限內依規定辦理者。 9. 查驗或驗收不合格,且未於通知期限內依規定辦理者有破產或其他重大情事,致無法繼續履約者。 10. 有破產或其他重大情事,致無法繼續履約者乙方未依契約規定履約,自接獲甲方書面通知日起十日內或書面通知所載較長期限內,仍未改善者 11. 廠商未依契約規定履約,自接獲機關書面通知之次日起 10 日內或書面通知所載較長期限內,仍未改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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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變賣資源性垃圾標售契約書

契約終止解除及暫停執行. () 廠商履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機關得以書面通知廠商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之部分或全部,且不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 廠商履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機關得以書面通知廠商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之部分或全部,且不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 1. 有採購法第 50 條第 2 項前段規定之情形者。 2. 有採購法第 59 條規定得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情形者條規定得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情形者。 3. 違反不得轉包之規定者違反不得轉包之規定者。 4. 廠商或其人員犯採購法第 87 條至第 92 條規定之罪,經判決有罪確定者。 5. 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延誤履約期限,情節重大者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延誤履約期限,情節重大者。 6. 偽造或變造契約或履約相關文件,經查明屬實者偽造或變造契約或履約相關文件,經查明屬實者。 7. 擅自減省工料情節重大者無正當理由而不履行契約者。 8. 無正當理由而不履行契約者審查、查驗或驗收不合格,且未於通知期限內依規定辦理者。 9. 查驗或驗收不合格,且未於通知期限內依規定辦理者有破產或其他重大情事,致無法繼續履約者。 10. 有破產或其他重大情事,致無法繼續履約者廠商未依契約規定履約,自接獲機關書面通知之次日起 10 日內或書面通知所載較長期限內,仍未改善者 11. 廠商未依契約規定履約,自接獲機關書面通知之次日起 10 日內或書面通知所載較長期限內,仍未改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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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Contract for Labor Procurement

契約終止解除及暫停執行. (一) 廠商履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機關得以書面通知廠商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之部分或全部,且不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廠商履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機關得以書面通知廠商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之部分或全部,且不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 1. 違反採購法第 39 條第 2 項或第 3 項規定之專案管理廠商。 2. 有採購法第 50 條第 2 項前段規定之情形者。 23. 有採購法第 59 條規定得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情形者。 3. 違反不得轉包之規定者條規定得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情形者。 4. 違反不得轉包之規定者。 5. 廠商或其人員犯採購法第 87 條至第 92 條規定之罪,經判決有罪確定者。 5. 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延誤履約期限,情節重大者。 6. 偽造或變造契約或履約相關文件,經查明屬實者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延誤履約期限逾 30 日以上者。 7. 擅自減省工料情節重大者偽造或變造契約或履約相關文件,經查明屬實者。 8. 無正當理由而不履行契約者無正當理由而不履行契約者。 9. 查驗或驗收不合格,且未於通知期限內依規定辦理者審查、查驗或驗收不合格,且未於通知期限內依規定辦理者。 10. 有破產或其他重大情事,致無法繼續履約者有破產或其他重大情事,致無法繼續履約者。 11. 廠商未依契約規定履約,自接獲機關書面通知之次日起 廠商未依契約規定履約,自接獲機關書面通知之次日起 10 日內或書面通知所載較長期限內,仍未改正者日內或書面通知所載較長期限內,仍未改善者 12. 違反本契約第 8 條第 17 款第 1 目至第 3 目情形之一,經機關通知改正而未改正,情節重大者。 13. 違反環境保護或勞工安全衛生等有關法令,情節重大者。 14. 違反法令或其他契約規定之情形,情節重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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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環境影響評估委託服務契約

契約終止解除及暫停執行. () 廠商履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機關得以書面通知廠商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之部分或全部,且不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 1. 有採購法第 50 條第 2 項前段規定之情形者。 2. 有採購法第 59 條規定得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情形者。 3. 違反不得轉包之規定者。 4. 廠商或其人員犯採購法第 87 條至第 92 條規定之罪,經判決有罪確定者。 5. 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延誤履約期限,情節重大者。 6. 偽造或變造契約或履約相關文件,經查明屬實者。 7. 擅自減省工料情節重大者無正當理由而不履行契約者。 8. 無正當理由而不履行契約者審查、查驗或驗收不合格,且未於通知期限內依規定辦理者。 9. 查驗或驗收不合格,且未於通知期限內依規定辦理者有破產或其他重大情事,致無法繼續履約者。 10. 有破產或其他重大情事,致無法繼續履約者廠商未依契約規定履約,自接獲機關書面通知之次日起 10 日內或書面通知所載較長期限內,仍未改善者。 11. 廠商未依契約規定履約,自接獲機關書面通知之次日起 10 日內或書面通知所載較長期限內,仍未改正者違反本契約第 8 條第 17 款第 1 目至第 3 目及第 14 條第 14 款第 4 12. 違反環境保護或勞工安全衛生等有關法令,情節重大者 13. 違反法令或其他契約規定之情形,情節重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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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Labor Procurement Agre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