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资产的基本情况 样本条款

委托资产的基本情况. 1、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二期持股计划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成立。 2、 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为【6,496.5470】万元,资金来源为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而计提的专项基金。 3、 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并全额参与中信证券丽珠集团中长期事业合伙人员工持股计划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中信证券丽珠集团中长期事业合伙人员工持股计划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资范围为丽珠集团A 股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股票简称:丽珠集团,股票代码:000513)。 4、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丽珠集团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资产管理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 36 个月,自丽珠集团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资产管理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委托资产的基本情况. 1、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成立。 2、 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2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德邦股份提取的奖励基 金(依据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 2018 年相关考核期个人业绩情况分配)、员工自筹资金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委托资产的基本情况. 公司受托经营管理的资产为红井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公司名称:锡林郭勒盟红井源油脂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宝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绿色农畜产品加工 区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贺江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2527X27401410P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粮油加工、收购及销售;农副产品进出口贸易;清真食用植物油生产及销售,粮油仓储,粮油贸易。一般经营项目:无。
委托资产的基本情况. 1、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成立。 2、 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为 1198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森马服饰正式员工合法薪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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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委托期限 本项目委托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为止。

  •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

  • 委托人的义务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审计业务有关的第三人(被审计单位及相关单位)的协调,为受托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 授权委托 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应当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

  •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年 月 日

  • 质疑联系人 余先生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0-62791628 邮箱:xxxxxxxxx@xx.xxx.xx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09室邮编:510030

  •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手机:

  • 质疑联系方式联系人 邢工 联系电话:0558-5587189 19159692235 2024 年 4 月 15 日

  • 委托人的权利 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 保険契約者 事業者グループ又は請負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