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调试和验收 样本条款

安装、调试和验收. 1. 乙方负责设备安装及调试,负责卸车、吊装、搬运、报检及产生的费用;甲方负责水、电供应及产生的费用(或根据洽谈),且指定接口位置; 2. 安装调试时间:至XX年XX月XX日前安装及调试完成,甲方配合乙方调试; 3. 验收标准:双方共同依据设备技术标准进行设备的验收; 4. 乙方可将剩余材料、自带用于调试的工具带出厂区。
安装、调试和验收. 1) 投标人向采购方提供详细的设备供货清单,由采购方确认。当货物到达采购方指定的安装现场后,买卖双方依据设备供货清单共同对设备进行开箱验收,并对设备的数量、品质进行逐项检查。如采购方发现所提供设备的品质和技术规范不符合合同要求时,或有明显损坏,采购方有权向投标人提出索赔。 2) 对安装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投标人应在中标后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提供安装场地环境、电源等具体要求,并对采购方就安装场地环境准备向采购方提供技术咨询;采购方负责如电源、地线、温度和湿度设备、静电和防尘设备等安装场地的准备。 3) 投标人应按照系统集成提出的要求和系统设计方案,完成整个系统的安装调试。在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工具以及安装材料均由投标人负责解决,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4) 投标人应向采购方提交测试内容和方法。测试计划和测试内容由投标人拟定,经采购方确认,在测试过程中如有任何软、硬件故障发生,投标人必须更换不合格的部件(包括软件),并重新进行安装测试,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系统测试时间包含在系统集成时间内。 5) 在安装、调试过程中,投标人应对采购方技术人员所提出的技术问题给予满意的答复。并向采购方提供安装调试过程中的各种文档资料,以便采购方今后能掌握操作方法和维护方法。 6) 系统初验期限为系统集成完成后的一周,系统初验合格要求达到合同所有指标,并连续运行 120 小时无故障。 7) 系统初验合格后进入试运行,试运行期为 1 个月。在试运行期内如出现重大问题(主机系统瘫痪 8 小时以上无法恢复或主机整机故障率 > 3%),则试运行期从故障修复之日起重新计算,一直到系统连续 1 个月无故障时为止。 8) 试运行期通过后,投标人可向采购方提出验收申请,由采购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投标人根据加电测试结果、功能性测试结果、稳定性测试结果提交验收报告,并经采购方签字确认,验收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9) 如果由于初验不合格或试运行期间系统故障而导致系统初验期或试运行期的延长,投标人需承担延长部分系统运行的相关费用。
安装、调试和验收. 12.1 安装过程要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如果未按规范操作引起的安全责任及经济损失一概 由乙方承担。 12.2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 12.3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12.4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12.5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12.6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安装、调试和验收. 5.1 乙方合同签署后,为满足甲方客户化需求开始详细功能调研、数据准备、软件客户化代码修改与扩 充、系统平台的安装调试、系统集成,软件调试、测试与试运行,并逐步投入正式运行。 5.2 乙方进行使用人员培训与技术人员培训,提供操作手册与相关技术文档。 5.3 系统实施过程中,乙方应负责对系统的整体系统安装、调试(含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服务器、中间件及客户端支持软件、应用软件整体安装调试等),并解决实施过程中相关的问题。 5.4 系统实施过程中,乙方应负责系统与医院其他软件系统和集成平台互联与数据传递、负责其数据上报各级各类平台,负责向临床数据中心提供所需的数据,负责其他相关设备在各系统中的集成应用,调试系统并解决相关问题。 5.5 本次招标的系统应支持在医院信息集成平台上的数据集成与数据交换,满足医院信息集成平台的要求,满足医院的相关应用。 5.6 甲方和乙方共同组成验收小组,经甲方确认后按照甲方规定的验收标准、程序和文档要求进行验收,双方签字的验收报告作为付款依据。 5.7 乙方须提供系统验收后一年的质量保证维护和服务,在此期间内的维护和服务甲方不再另行付费。 5.8 验收报告不能免除乙方对由于软件产品问题而产生的故障或质量问题应承担的责任。
安装、调试和验收. 甲方对货物的外观品质、数量、规格、型号、工具、备件、随机资料等进行初步验收。
安装、调试和验收. 本合同项下的安装调试参照专用条款约定,专用条款未做约定的,则应由乙方负责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并遵从甲方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则、现场施工管理办法和管理指令。安装调试过程中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若发生事故乙方应积极处理并立即书面报告甲方。 乙方自行投保办理安装调试工作中涉及到的工程保险,包括但不限于第三者责任险、所属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
安装、调试和验收. 采购人和监理单位对中标人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货物开箱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货物验收,货物验收不合格的须退场更换。货物在工地现场存放期间、安装期间受损,由中标人承担责任。
安装、调试和验收. 1. 甲方和监理单位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货物开箱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货物验收,货物验收不合格的须退场更换。货物在工地现场存放期间、安装期间受损,由乙方承担责任。 2. 乙方的货物安装前,应对安装路径的土建条件、配电及智能控制等设计文件提出深化意见,如因乙方未提出意见,导致安装过程的拆改费用或修改土建、配电、智能控制条件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货物安装应根据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及装修单位施工进度合理安排,因乙方提前或滞后安装,导致的自身货物拆改费用和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及装修单位等第三人承包工程的拆改费用,由乙方承担。安装期间或安装完成后,乙方做好成品保护,因其成品保护不到位,导致货物受损,由乙方免费更换,因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及装修单位等第三人原因导致货物受损,乙方向第三人追索赔偿并由乙方负责更换,竣工验收前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 乙方的货物安装所需的措施包括脚手架、安装平台搭设方案需报监理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乙方安装所需的各类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4. 乙方的货物安装过程中,应做好自身人员、安装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并符合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安全管理要求,因乙方责任导致的自身安全事故或第三人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并承担相关费用。 5. 乙方的货物安装完成后,应由乙方组织各方进行调试,并对甲方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使用培训。
安装、调试和验收. (1) 设备抵达安装现场后一周内,供应商按照用户通知的日期选派经验丰富的专家负责检验和安装调试。具备验收条件后,在接到用户验收通知的两周内完成验收; (2) 卖方须提供该设备出厂质量检测标准和试验方法,应及时更换在验收中指标未达到要求的部件,验收指标必须满足或优于标书的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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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调试和验收 13.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13.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13.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13.4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13.5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

  • 交货和验收 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因交货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 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质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 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使用说明书、原厂保修卡等附随资料和附随配件、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4、 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 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 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

  • 交付和验收 1、 交货时间: 地点: 。 2、 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 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 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 政府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 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 质量验收 (1) 进行数量验收的同时,采购人按要求进行尺寸和外观质量验收,尺寸和外观质量符合要求方可卸车,否则不得卸车。 (2) 外观质量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及时按规定取样送本项目所在地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合格视为最终合格。如采购人、本项目建设单位或监督单位提出异议,参照有关标准规范,结合现场情况解决,供应商必须满足上述三方的有关质量的意见。 (3) 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开具签收单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4) 抽检未发现不合格产品不代表供应商供应产品全部合格,如因供应商产品问题造成采购人供货期、质量、劳务等损失,全部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5) 外观及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供应商应在接采购人通知后 24 小时内清理出项目现场,并承担本次的检测费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6) 其他:现场现货检验,采购人如有异议 3 日内提出,供应商 24 小时内负责处理。

  • 安装与验收 安装调试(如有):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 检验和验收 2.15.1 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 2.15.2 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2.15.3 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 用条款。

  • 最终验收 货物经安装调试完成且符合技术要求后,甲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验收标准的,甲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如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的,乙方应当在 日内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重新申请终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 五、安装与验收 1、 安装调试(如有):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 验收标准:详见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协议书约定的验收标准或质量要求; 3、 到货验收: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 个工作日内进行到货验收。甲方仅对产品的数量和外观进行检验,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所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4、 最终验收(如有):安装调测完毕后,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结果以甲方签署的验收证明为准。

  • 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不计违约金。

  • 基金的类别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